约翰·李尔本(JohnLilburne,1614—1657),十七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平等派的领袖和思想家。
李尔本是德尔海姆郡一个小地主的幼子。早年时代,他就显示出喜欢争论、爱好新事物、性格顽强和激进等特点。16岁时,他被送往伦敦一个呢绒商那里当学徒。后到荷兰旅行,开始接触清教,回国后参加反对英国国教的活动。①1637年12月,他由于散发清教的书籍遭逮捕,被当众鞭笞和绑在耻辱柱上示众,后又被监禁,到1641年5月才被长期国会②释放。
李尔本积极参加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次内战(1642—1646),由于勇敢善战而擢升为中校。 1645年军队改组时,因为他拒绝承认“庄严同盟和圣约”③被迫离开军队,从此结束了他的戎马生涯而献身于政治活动。他曾四次被捕,后半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狱中度过。
李尔本生活在英国革命的年代,当时,各种思潮冲破神权思想和君权思想的束缚而广泛传播。李尔本根据自然权利说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思想。他所谓的自然权利,包含着生命、财产不可侵犯和信仰、言论的自由以及政治的平等,而“政治平等”是他的主张的核心。他坚持认为每一个男人和女人在他(她)们的禀性、尊严和权利方面都是平等的,每一个人都没有统治别人的天然的权力。1646年11月,李尔本在《贵族暴政的剖析》一书中,断定贵族是征服者威廉(即英国国王威廉一世(1066—1087))的部下的后裔,威廉的这些部下曾经用暴力夺取了土地, 夺取了统治英国人民的政权,并且自封为公爵、伯爵、男爵。李尔本认为,最高的权力属于人民,而不是属于国王,不是属于议会,也不是属于少数富人。为了保证人民的权利,李尔本要求成立共和国,废除君主制和上院(贵族院)。他认为只有由人民选出来的下院才能代表人民。他反对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出版自由。李尔本的这些要求都是直接指向封建专制制度的,他的政治理想是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稍后,李尔本还提出了废除专卖制度,取消什一税,减轻“中间居民和贫民”的租税负担等等。这些大胆的主张深深地刺痛了上层有产者。1646年,上议院再次把他投入监狱。
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
1647年,英国革命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革命阵营对王党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控制长期国会的长老派,实行了一系列有利于大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上层的政策。人民仍然政治上无权,经济困难,法律上毫无保障。第一次内战的胜利对他们来讲仅仅是进一步革命的开始。李尔本的主张在不同程度上符合了下层人民的利益,为他们深入革命的要求提供了思想武器。1647年,在李尔本及其战友的周围形成了一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的激进的民主派别——平等派,得到了城市手工业者、商人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以及农村的富裕农民的支持。他们聚精会神地阅读、热烈地讨论李尔本的著作。3月15日,他们曾以“千百万庶民”的名义向下院呈交了贯穿李尔本政治、经济主张的请愿书。李尔本的信徒们还在士兵中进行工作。
中等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政治代表、英国革命中独立派的领袖克伦威尔当然绝不是一个民主主义者,他与长老派不同之处,就在于他立意要利用人民大众的力量在战场上打败国王。他的军事措施,客观上为工农大众进入军队开了方便之门。1645年建立起来的新模范军主要是由自耕农、城市手工业者、工匠、学徒所构成,中、下级军官也多来自于中、下层。他们的利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休戚相关。早在第一次内战时期,李尔本的小册子《致友人书的副本》、《为英国生而具有的权力辩护》等都深受士兵们的喜爱。李尔本关于英国社会等级制始自征服者威廉入侵的理论,也已牢牢地在士兵中间生了根。因此,新模范军的建立为李尔本思想的传播找到了新的阵地。李尔本的政治主张,激发了士兵的革命热忱,加深了士兵的革命要求,使新模范军成为争取在英国实现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骨干力量,打败了王党的军队,夺取了第一次内战的胜利。
1647年8月6日,新模范军进入伦敦,国会实权落到独立派手中。军队对长老派的胜利,使军队中独立派与平等派的矛盾表面化。10月底、11月初,在伦敦附近的帕特尼举行的全军会议上,独立派认为目的已经达到,力图在保留君主制和上院的基础上,按照财产资格选举新国会。平等派士兵代表根据李尔本的思想提出了自己的政治纲领——《人民公约》,力主废除国王,取消上院,实现普选权,表明了平等派与独立派在最根本的政治制度问题上的严重分歧。后来,只是由于面临王党发动新战争的威胁,独立派才被迫与平等派和解,并答应战后实行《人民公约》。
长老派为了破坏独立派与平等派的重新联合,于1648年8月释放李尔本,妄图假手李尔本再次挑起两派的争端。李尔本出狱后,向克伦威尔严正表示:他不放弃自己的基本原则,但如果克伦威尔能满足平等派的要求,他也不拒绝支持他。李尔本还警告说,他如果什么时候反对克伦威尔的话,那将是克伦威尔拒绝实行正义事业的时候。在英国革命的历程中,李尔本实践了自己的诺言。李尔本号召他的拥护者首先要击溃王党和长老派的反扑。独立派和平等派的重新联合,保证了第二次内战(1648年)的胜利。
随着第二次内战的胜利,如何处置国王的问题便突出起来。9月11日,李尔本起草了一份请愿书,签字者四万余人,以平等派的名义递交给国会。请愿书中特别谴责国会与国王进行谈判。他提出要惩办国王及内战的一切罪犯,要求确立政治上的平等及建立共和国。之后,平等派又在居民中进行广泛宣传,许多郡州的居民都举行大会支持李尔本的主张。在群情激昂的形势下,独立派的统帅部不得不向左右大局的士兵和群众让步,被迫在1649年1月30日将国王查理·斯图亚特作为“暴君、叛徒、杀人犯和国家的敌人”而处死。一星期后,下院通过了两个法案:一个法案是取消作为“暴政的羽翼”的上院,下院被宣布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构;另一个法案是取消国王的统治。这样,从1649年2月起,英国便不仅在实际上,而且在法律上成为没有国王、没有上院的共和国。李尔本领导的平等派的斗争,促使英国革命的发展大大超出了独立派的主张。
但是,1649年建立的共和国政权掌握在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手中,他们步长老派的后尘,拒绝实行任何民主改革。李尔本又投身于新的战斗。早在1648年12月,李尔本就发表了名为《保卫共同权利和自由》的小册子,严厉斥责克伦威尔等人的背信弃义。1649年2月26日,李尔本又写了《揭发英国的新枷锁》小册子,无情地抨击独立派共和国。他向国会建议再次实行1645年新颁布的“自抑法”,要求现任国会议员辞掉军队中的职位,以防独立派新贵们利用其军政大权建立军事独裁。李尔本向国会呼吁道:“希望你们注意:同一人长时间拥有最高军事指挥权,特别是这么长时期被赋予荣誉及独立地位,这在像迄今为止的非常情况下,是多么危险……这常常是国王和世上最残暴的政权产生的根源”。3月26日,李尔本又发表了《揭发英国的新枷锁第二部份》,这是前一个小册子的续篇,是对独立派背叛行为的进一步揭露。他谴责新的统治者在增进人民福利方面无所作为;要求对那些把官爵赠给亲友,搞裙带关系的人进行审判;他质询军政界的当权者在拍卖教会和王党土地时,利用职权廉价抢购的行为。他认为国家的信用遭到了破坏,人民陷于饥饿。他敦促下院从速审查《人民公约》并付诸实施。
长期国会不但不听从李尔本的劝告,反而在3月28日宣布李尔本等人犯了“叛国罪”将其逮捕,监禁在伦敦塔。李尔本及其战友在狱中继续坚持斗争。5月1日,李尔本等人签署发表了《人民公约》的全文。这次发表的《人民公约》是以前《人民公约》思想原则进一步的发展,它是几年来平等派在斗争中积累形成的纲领性文件。文件针对克伦威尔等人的独断专行,提出了立法权和行政分立,反对行政粗暴干预司法工作的主张。李尔本是最早提出“分权”学说的思想家之一。这个原则在十八世纪以后的资产阶级政治思想中占有重要地位。7月18日,李尔本曾一度交保获释。8月10日,他发表了在狱中写好的小册子《弹幼克伦威尔及其女婿爱尔顿的叛国行为》。李尔本以尖锐的笔锋抨击克伦威尔企图借军队的力量而成为“被选的国王”。他呼吁伦敦的群众起来进行斗争。9月27日,国务会议逮捕了李尔本。
对李尔本的逮捕激怒了人民群众,3、4月间,先后约有10万人签名的请愿书送交议会,强烈要求释放他。人民运动的巨大声势,迫使国会于4月11日决定尽速将被捕者送交“最高法院刑事裁判所”裁决。从10月24日起,连续三天对李尔本进行了审判。李尔本在审判中表现异常勇敢、善辩以及具有渊博的法学知识。他否认审判的合理性,拒绝脱帽;要求给他以完全的答辩自由;他对法院的控告逐一进行驳斥,使法官陷入张口结舌、无以对答的境地。检察长以为可以抓住李尔本揭发政府的小册子作为把柄,借以定罪,要求在法庭上宣读。结果反而使法庭变成宣传李尔本思想,控告克伦威尔的场所。李尔本博得了旁听群众更大的同情与拥护。最后审判官不得不宣判李尔本无罪。在场群众发出了暴风雨般欢呼声达半小时之久。李尔本不愧是一位热情而勇敢的民主主义战士。
1652年1月,李尔本被逐出英国。6月,他返回英国,反对放逐令的合法性。执政当局畏惧其影响,下令监禁李尔本于伦敦塔,后迁移至泽西岛。直到他逝世前才获得自由,结束了他长期的、时断时续的囹圄生活。他在晚年感到幻想破灭,开始滋长了和平主义思想,加入了教友派。①平等派运动在1649年以后,也渐趋于低潮。到了克伦威尔实行军事独裁的护国时期(1653—1660年),则在政治舞台上消失了。
李尔本及其领导下的平等派对英国革命立下了丰功伟绩。没有他们的艰苦奋战,没有他们坚持实现民主革命的决心,英国革命要想获得胜利是不可能的。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无论如何,如果没有这种自耕农和城市平民,单单资产阶级决不会把斗争进行到底,也决不会把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为了取得即便是那些在当时已经成熟而只待采集的资产阶级的胜利果实,也必须使革命远远地超出这一目的”。①
李尔本及其领导下的平等派运动,是小资产阶级的民主运动。这一点在它所制定的《人民公约》里反映得极为明显。它向独立派的资产阶级和新贵族要求普选权,却主张剥夺贫民及仆役的选举权,说明李尔本及平等派并非是一个彻底的普选原则的维护者。此外,李尔本和平等派仅仅是从自然权利学说引出政治平等的结论来。他们是维护私有制的。在李尔本签署发表的《人民公约》中宣布: 任何政府都无权平均和破坏人们的财产, 或者使一切东西成为公有。因此,他们的所谓“平等”,充其量来说也不过是法律上的平等而已。这些足以反映了李尔本主张的阶级实质。
小资产阶级在十七世纪的英国是个分化的、动荡不定的阶级。在革命高潮时期,他们会满怀革命激情投入斗争,并对革命作出贡献。而在克伦威尔日益专权,革命逐渐走上低潮后,作为小资产阶级的政治代表,产生政治上的软弱和动摇是不足为奇的。
在李尔本的主张中,虽也曾反映了农民的某些要求,如废除什一税,归还被圈占的公社土地等等,但是,他对农村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分配农民以土地和废除公簿持有制②,却采取了漠然置之的态度。这就不能不使广大农民失望,影响到农民群众对他的支持。
因此,李尔本及平等派运动的失败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