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王

约翰王(John,1167—1216),英国金雀花王朝的第三代君主(1199—1216在位)。其父亨利二世生有四子,约翰最幼,受到父亲钟爱,养在宫中。三兄皆受封土地,而约翰年少独无,故号“无土约翰”。

1189年,英王亨利二世逝世,其时长、次两子已先死,由三子狮心理查继位。他登位之初,倾其全力,从事第三次十字军东侵。此时,约翰已从理查处接受了莫尔坦伯爵领和爱尔兰公爵领的封赠。但他野心勃勃,觊觎着哥哥的王位。1192年,理查在十字军东征的归途中为奥地利公爵所俘被转交给德国皇帝亨利六世。约翰闻讯后,勾结法王腓力二世,阴谋夺取王位。他的叛乱为理查的留守大臣所挫败。1194年3月,理查返英,将约翰流放,并剥夺其一切地产。但是不久,理查与约翰和解,约翰重新获得领地和爵衔,并被理查承认为王位继承人。1199年,理查去世,约翰继位,领有由其父亨利二世创建的地跨英法两国的“安茹帝国”广大领土。

法王腓力二世此时正在市民和中小贵族的支持下,从事统一法国领土的事业。这就必然引起法国卡佩王朝和英国金雀花王朝的尖锐对立。腓力二世与约翰之间直接冲突的导火线是约翰的婚事。约翰继承王位后,抛弃原配,另娶波亚图地方昂古莱姆家族的依萨贝拉为后。依萨贝拉原为吕西尼昂家族于格公爵的未婚妻,该家族对此婚姻极为不满,于1201年发动暴乱,并吁请腓力二世给予支援。腓力二世趁此机会,不仅支持诸侯作乱,而且还支持约翰的侄子阿瑟(其兄乔弗雷之子)去夺取英王位。1202年,腓力二世召集诸侯开会,命约翰赴法听候审理,约翰不从。腓力二世以约翰不履行封臣义务为由,根据封建法规,宣布剥夺约翰在法的全部领土,并把大军开入。约翰未作任何抵抗。至1206年,诺曼底、安茹、缅因和波亚图的一部分相继脱离英国控制,成为法国领土,英国只剩下西南部的部分领地。大片土地的丧失,削弱了英国与大陆的联系,也减少了财富的收入,因之引起英国贵族集团对约翰的极大不满。约翰为了挽回在法国的败局,筹集资金,准备作战。他横征暴敛,践踏一切习惯和成例,以封建秩序所不许可的方式,增加额外的捐献,没收附庸的土地,干涉封建法庭的权利。这就不仅使贵族,也使市民和骑士感到自身利益遭受威胁。加之约翰品质邪恶,行为放荡,一些贵族的妻女往往遭其污辱,这些贵族敢怒而不敢言。朝廷内外,众叛亲离,内乱一触即发。

约翰还与教皇发生了尖锐的冲突,起因是坎特伯雷大主教的人选问题。长期以来,英国国王操纵着大主教和主教的选举。坎特伯雷大主教历来兼任王国的监督长,为朝廷重臣,其人选更为历代英王所重视。1205年,坎特伯雷大主教胡伯特去世,教座出缺。约翰为了把教会拉拢到自己一方,指使教士选举他所中意的诺里季主教继任。但是在此之前,修道院已推选其副院长雷金诺德为大主教。两个当选人都到罗马去见教皇,请求任命。当时在位的教皇是野心勃勃的英诺森三世(1198—1216在位),他主张教皇高于一切,国王和皇帝都是教皇的附庸。英诺森三世认为这是他在英国扩充势力的好机会,宣布两人的当选均属无效,强令当时来到罗马的英国教士选举斯蒂芬·郎吞为坎特伯雷大主教。约翰认为这是教皇对英王选任主教权力的侵犯,拒不承认。双方从此展开尖锐的斗争。

1208年,教皇颁布敕令,宣布在英国停止宗教仪式,包括英国教会不得举行礼拜以及洗礼、葬礼等仪式。这对当时宗教盛行的英国社会来说,是一个很大的震动。但是约翰不为所动,并下令没收那些服从教皇敕令的教士的财产,作为回答。第二年,教皇又下令将约翰开除教籍,约翰依然置之不理。对于一个被开除教籍的国王,其臣民是可以不服从的。但是约翰对待诸侯们照旧是专横暴虐,肆意侵夺。诸侯慑于淫威,继续隐忍。1212年,教皇更进一步下令废黜约翰王位,宣布组织反对约翰的十字军,并指令法王腓力二世去执行。约翰还是不肯屈服。他打算通过军事和外交手段来对抗教皇,迎敌法王腓力二世。他联合波亚图的贵族,弗兰德尔伯爵和德国皇帝奥托四世,准备三路进攻法国。但是国内形势对他已是极其不利。苏格兰和威尔士相继叛离,而在他所召集来的军队里,诸侯们也在密谋迎接腓力登陆。在这种众叛亲离的情况下,约翰只好收起原来计划,于1213年向教皇表示降服。他跪在教皇使节面前,将王国献给教皇,自认是教皇臣属,宣誓效忠,承担岁贡。

约翰的屈服只是一种权宜之计,一旦教皇收回成命,他又重新拾起原来的军事计划。尽管诸侯们拒绝随他出征,他还是亲自前往法国境内的波亚图,纠集了一批贵族,渡过罗亚尔河向北挺进。与此同时德皇奥托和弗兰德尔伯爵的军队也配合作战。法王腓力形势岌岌可危。但是法国城市派出民军来支援国王,腓力才得以转危为安。1214年,双方在布汶地方发生决战,约翰及其同盟者的军队被击败,波亚图贵族叛离,约翰逃回英国。

约翰原来指望打败法国以后,再同不听遣调的英国诸侯们算帐,这时锻羽归来,发现他们已经联合起来公然抗命。诸侯们几次开会商议,要求国王以宪章形式保障他们的自由,如果不从则诉诸武力。1215年初,他们全副武装去见国王,提出要求。约翰的拒绝引起全国的愤慨。男爵们组成一支武装在费兹-瓦尔特率领下向首都挺进。

伦敦市民为他们打开城门,埃克塞特和林肯城效法首都的榜样。北部的男爵们也迅速地驰向伦敦会合。约翰发现站在自己背后的只有七名骑士,而对面的敌人却是整个国家。6月25日,约翰同诸侯们在泰晤士河畔的兰尼米德草地会晤,诸侯提出63条要求,约翰被迫签字认可,历史上称此文件为“大宪章”。

宪章主要保障教俗大封建主经济、司法和政治方面的特权,如国王承认教会选举自由;保障诸侯和骑士的封土,继承权;承认自由人享有同等审判权,非经同等者的合法判决或国法判决,不得被逮捕、监禁、没收财产、剥夺法律保护权、流放,或加以其他任何损害;非经主教和诸侯会商同意,不得征收额外税金。宪章也有部分内容维护骑士和市民的权利,如不得强迫骑士服额外之役;承认伦敦和其他城市市民享有的自由;统一全国的度量衡等等。宪章还规定从大封建主中选出25名代表,以监督国王执行宪章,如果国王违反,贵族有权行使武力。

大宪章的全部精神是限制王权,保障大贵族的特权,并把王权置于封建习惯法的约束之下。同时大宪章也保护了骑士和市民的部分权利。但对于英国广大的农奴却只字未提,他们从大宪章中得不到任何权利保证。

约翰根本无意执行大宪章。他狂怒喊叫:“他们给我加上了25个太上皇!”但这一次,他却得到教皇的支持,后者因大宪章限制了罗马教庭对英国教会的控制,所以宣布它无效。约翰募集雇佣兵击败诸侯军队。诸侯迎立法王腓力之子路易为英王。路易率军进入英国,占领伦敦,大部分地区向他臣服。约翰转战北部,企图再举,但于1216年患热病去世。部分英国贵族拥立约翰的九龄幼子亨利即位,号称亨利三世,由潘布鲁克伯爵马歇尔摄政,重申遵守大宪章精神,更多的诸侯转向英国王室。路易处境不利,只好议和,撤回法国。

约翰在位17年,他的所作所为一向受到历史家的非议,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也应看到,正当教皇英诺森三世权势鼎盛,列国宾服的时刻,约翰敢于藐视教旨,抵制干预,尽管后来一度屈服,他在这一方面的行为,却是未可厚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