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引入意大利歌剧的同时,意大利人让-巴普蒂斯特·吕利成功在法王路易十四的宫廷确立法语歌剧的风格。纵然外国出生的背景,吕利成立了王家音乐学院(Académie Royale de Musique),且1627年起垄断了法语歌剧市场。吕利通过和作词人菲利浦·基诺(Philippe Quinault)合作创作《卡德摩斯与艾米安(Cadmus et Hermione)》,开创了“音乐悲剧(tragédie en musique)”的先河,以着重对舞曲和合唱部分的编写而著名。吕利作品中的宣叙调往往感情色彩丰富,以凸显法语韵律特色。而在18世纪吕利的继承人,让-菲利普·拉莫不但创作了五套“音乐悲剧”,还尝试创作如“芭蕾歌剧(opera-ballet)”等其他类型的作品,而且皆以丰富的配乐与大胆的和声而著名。拉莫死后,德国人格鲁克曾在1770年代的巴黎推出过六部歌剧,带有拉莫的影子,但简单得来更着重戏剧方面。
与此同时,“喜歌剧(opéra comique)”渐渐在18世纪中的法国兴起。和德国的“歌唱剧”一样,喜歌剧也是以对白取代宣叙调,其中以皮耶尔-亚历山大·蒙西尼(Pierre-Alexandre Monsigny)、弗朗索瓦·菲利多(Francois-André Philidor)和安德烈·欧内斯特·莫德斯特·格雷特里(André Ernest Modeste Grétry)代表。法国大革命期间,格鲁克的追随者,如梅于尔(Etienne-Nicolas Mehul)和凯鲁比尼(Luigi Cherubini)尝试为喜歌剧注入庄重的元素,自此喜歌剧不只是“闹剧”而已。
1820年代,格鲁克在法国的威力渐渐不敌于意大利的美声潮流,尤其在罗西尼迁居巴黎后,通过大作《威廉·泰尔》,参与确立法式大歌剧这种新形式。这种新形式随即被另一个外国移民,贾科莫·梅耶贝尔发扬光大。梅耶贝尔的作品,为唱家炫耀技术提供了不少空间,而且着重非常的舞台效果,当中《胡格诺人》是典型代表。
与此同时,较为轻松的“喜歌剧”也大受欢迎,尤其是弗朗索瓦-阿德里安·布瓦尔迪厄(Francois-Adrien Boieldieu)、丹尼尔·奥柏(Daniel Auber)、费迪南·埃罗尔德(Ferdinand Hérold)和阿道夫·亚当(Adolphe Adam)的作品。与此同时,法国本土作曲家,如埃克托·柏辽兹的歌剧,上演的机会都很难争取得到。纵然集格鲁克风格之大成,柏辽兹的巨著《特洛伊人》曲谱面世后百多年才得以全剧完整上演。
19世纪下半叶,雅克·奥芬巴赫创作了不少诙谐幽默、讽刺时弊的轻歌剧作品,如《地狱中的奥菲欧(Orphée aux enfers)》。夏尔·古诺则通过《浮士德》一举成名。而当人们接受了乔治·比才的《卡门》当中浪漫主义和现实主义风格的神奇结合后,《卡门》一剧成为了至今最受欢迎的喜歌剧。儒勒·马斯内、卡米尔·圣桑和利奥·德里布的作品至今仍是标准保留剧目的名单上。与此同时,华格纳的影响被视为对法式歌剧传统的冲击,法国的乐评人不少坚持拒绝华格纳的乐剧,但法国的作曲家却是尝试模仿华格纳的风格。其中克劳德·德彪西对华格纳风格的回应就颇为有趣。在他的唯一歌剧作品《佩利亚斯与梅丽桑德》(1902)当中,和华格纳的乐剧一样,乐队处于歌剧音乐中的领导地位;而且全剧皆由宣叙调组成,没有实际意义上的咏叹调。但戏剧内容本身很清淡但又扑索迷离,显得和华格纳风格相去甚远。
其他20世纪当中值得一提的歌剧作曲包括莫里斯·拉威尔、保罗·杜卡斯、鲁塞尔(Albert Roussel)和达律斯·米约(Darius Milhaud)。而弗朗西斯·普朗克(Francis Poulenc)的作品是少数战后推出的歌剧,能成为保留剧目,如《修道院里的对话(Dialogues des carmélites)》。而奥利维埃·梅湘在1983年推出的歌剧《阿西西的圣方济各(Saint Francois d'Assise)》,引来乐坛不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