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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然之笔,成千古绝唱

青山横北郭,白水绕东城。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从兹去,萧萧斑马鸣。

李白这首非常著名的送别诗,写作时间、地点都不清楚,学者或认为开元二十六年(738)作于南阳,或认为天宝六载(747)作于金陵,但这都不影响我们对作品的理解。因为这显然是一次普通的送别,对象并没有提供给李白太多可以入诗的素材,诗人只好选择较少个人色彩的内容,来完成一篇略尽送别之谊的作品。

送别是古典诗歌中程式化程度较高的一个类型,通常以行人的家世、仕履、才能、彼此关系、送别地点、时令、事由、旅程及目的地等内容为基本要素,采用不同的结构方式加以排列组合,视需要而突出、强化或省略某个要素,从而构成作品。我们从中唐前期的大量送别诗中已能看到上述技法的娴熟运用。李白这首五律,有关行人的信息完全缺如,可以推想这方面大概没什么内容可写,因此作品的取材和表现只好落于虚处,以装饰性为主导的表现手法来支撑全诗。

请看,起首一联对仗就是很平常的写景,只是凭借字面之工和色彩鲜明,勉强算是交代了送别地点。但想一想,青山对白水没什么描述的意义——两种颜色都是虚指;北郭和东城也是随处可用的地点,与青白二色一样,在这里只有字面上的装饰意义。颔联仍然是虚写,但有了个性化特点:“此地一为别,孤蓬万里征”两句似对非对,按对仗的规定肯定是不工整的。但没关系,首联本不需要对仗的,作者却用了对仗,颔联因此就可以不对了。这就是所谓的“偷春体”,意思是说像花儿不到春天就偷着开了。颔联两句意思相贯,是一种特殊的对法——“流水对”,不仅语意显得活脱,而且“一别”之轻与“万里”之遥形成强烈的对照,就加重了旅途的艰难和惜别的伤感。用“孤蓬”比游子,不仅渲染了旅人飘泊无依的茫然感觉,更连带引出颈联的比喻式表现:旅人如孤蓬,那么送别者呢?诗人妙手偶得,抓住眼前之景,以浮云来比拟旅人的情怀,愈益强化了居处无定的飘泊感。相比之下,送别的诗人却恍如夕日的余辉,依依不愿隐落。在这里,浮云比拟游子似乎已与颔联的孤蓬略有重复,还不仅如此,尾联的“挥手從兹去”写启程,又与“此地一为别”有些重叠,好像全诗游子意写了两次,离别也写了两次。但实际上,读起来却毫无重复杂沓之感,这是什么道理呢?

其奥秘就在于,这首五律开阖承接,全以自然取胜;意到笔到,毫无造作之嫌。起联没什么可写就以眼前景作对,颔联无法工对就付以宽对,意到为止。颈联化眼前景色为情思,或者说以习见的自然物色与离人、送客的当下情怀相比照,说出了人人心中都有却从无人能道的典型情境,所以妙绝人意,脍炙人口,成为千古送别名句。就因为这一联太出色,以致读者都不再计较结句袭用《诗经》成语“马鸣萧萧”的呆板了。

我们知道,李白对诗歌的审美理想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这首《送友人》正是充分实现其艺术理想的杰作。诗的构思取意,如“浮云”一句虽然脱胎于曹丕,但将浮云与“游子意”作一个蒙太奇式的组接,顿化腐朽为神奇,成为神来之笔。诗的章法,原本像清代屈复所说,是非常严密的:“青山、白水,先写送别之地,如此佳景为‘孤篷万里’对照。‘此地’紧接上二句,‘一别’送者、去者合写。五、六又分写。‘自兹’二字,人、地总结。八止写‘马鸣’,黯然销魂,见于言外。”(《唐诗成法》)但因通篇措辞的收放适意,自然天成,就不为人所觉察了。清代朱谏的评价也非常到位:“句法清新,出于天授。唐人之为短律,率多雕琢,白自脑中流出,不求巧而自巧,非唐人所能及也。”(《李诗选注》)这就是李白被尊奉为古今独步的天才诗人的理由罢。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