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理论在中国起源很早,《周易·系辞》已有“观物取象”、“立象以尽意”之说。不过,《周易》之象是卦象,表现为阳爻和阴爻两种组合符号,这两种符号组合成六十四卦,原本是用来记录天地万物及其变化规律的,后来发展到历史、哲学范畴。诗学借用并引申之,“立象以尽意”的原则未变,但诗中之“象”已不是卦象,不是抽象的符号,而是具体可感的物象。“这种创造意象的能力,永远是诗人的标志。
比喻是诗歌(文学)的重要手段,明喻在荷马的诗中比比皆是。亚里士多德最早指出隐喻是诗歌之本。”所谓明喻或隐喻,也就是比喻性的意象,称之喻象(由比喻产生的形象)。黑格尔关于美与艺术的定义,与诗的意象理论也是相通的:“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的内容就是理念,艺术的形式就是诉诸感官的形象,艺术要把这两个方面调和成为一种自由的统一的整体。”
“意象”一词是中国古代文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古人以为意是内在的抽象的心意,象是外在的具体的物象;意源于内心并借助于象来表达,象其实是意的寄托物。中国传统诗论实指寓情于景、以景托情、情景交融的艺术处理技巧。诗歌创作过程是一个观察、感受、酝酿、表达的过程,是对生活的再现过程。作者对外界的事物心有所感,便将之寄托给一个所选定的具象,使之融入作者自己的某种感情色彩,并制造出一个特定的艺术天地,使读者在阅读诗歌时能根据这个艺术天地在内心进行二次创作,在还原诗人所见所感的基础上渗透自己的感情色彩。
意象通常是指自然意象,即取自大自然的借以寄托情思的物象。许多古诗名句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贾岛《忆江上吴处士》) ”、“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其中的意象,都是自然意象。
有时,诗中所咏叹的社会事物,所刻画的人物形象,所描绘的生活场景,所铺陈的社会生活情节和史实,也是用来寄托情思的,这便也是意象。即相对于物象的事象,相对于自然意象的社会意象。
它是分析诗歌散文时的用语,指构成一种意境的各个事物,这种事物往往带有作者主观的情感,这些意象组合起来,就构成了意境;如马致远的《秋思》中“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句中,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这些事物就是诗中的意象,这些意象组合在一起,就成了一个凄清,伤感,苍凉的意境,意象是具体事物的,意境是具体的事物组成的整体环境和感情的结合,情寄托在景中,景中有情,情景交融。
中国诗学一向重视“意”与“象”的关系,亦即“情”与“景”的关系,“心”与“物”的关系,“神”与“形”的关系。这方面的论述很多。如刘勰指出,诗的构思在于“神与物游”;谢榛说“景乃诗之媒”;王夫之说“会景而生心,体物而得神,则自有灵通之句,参化工之妙。”直至王国维所谓“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移情于景,存心于物,凝神于形,寓意于象,实际上只是中国传统诗学关于诗的意象手法的不同表述。
汉字作为象形文字,源于原始的近乎图画的符号,如“日”、“月”、“水”、“火”、“山”、“川”、“马”、“牛”。相对于西方的拼音文字,汉字与诗的意象表达手法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甚至有人据此提出“字思维”。不过,作为象形文字的汉字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已逐渐抽象化。在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这六种造字法,由于汉字越来越丰富,象形的比重越来越小。现代汉字系统更加复杂完整,表现力更强。于是,诗的意象表达,主要是借助一个个代表物象的词汇,而不是依赖组成词汇的单字本身的形象性。尽管如此,汉字残存的象形特征,对于诗的意象表达,还是不无助益的。对中国古典诗歌推崇备至的美国诗人庞德(1885-1972)就曾感叹道:“用象形构成的中文永远是诗的,情不自禁的是诗的,相反,一大行的英语字却不易成为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