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何国栋 【本书体例】
【原文】:
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起而为吏,身贪鄙者余财,不顾耻辱,身死家室富。又恐受赇枉法,为奸触大罪(1),身死而家灭。贪吏安可为也(2)?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廉吏安可为也?楚相孙叔敖,持廉至死。方今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不足为也(3)。
【鉴赏】:
这是一首优孟讽谏楚庄王的歌谣。它反映出贪吏横行,廉吏难做的社会现实。
优孟讽谏楚庄王的事,载于《史记、滑稽列传》。优孟是楚国的“乐人”,诙谐,常以谈笑的方式讽谏楚庄王。楚相孙叔敖待他颇厚。《滑稽列传》有这样的记载:“楚相孙叔敖知其贤,善待之。病且死,嘱其子曰:‘我死,汝必贫困。子往见优孟,言:我孙叔敖之子也。’居数年,其子穷困。负薪逢优孟,与言曰:‘我孙叔敖之子也。父且死时,嘱我贫困往见优孟。’优孟曰:‘若无远有所之。’即为孙叔敖衣冠,抵掌谈语。岁馀,象孙叔敖。楚王左右不能别也。庄王置酒,优孟前为寿,庄王大惊,以为孙叔敖复生也。欲以为相。优孟曰:‘请归与妇计之,三日而为相。’三日后,优孟复来。王曰:“妇言谓何?’孟曰:‘妇言慎无为,楚相不足为也。如孙叔敖之为楚相,尽忠为廉以治楚,楚王得以霸。今死,其子无立锥之地,贫困,负薪以自饮食。必如孙叔敖,不如自杀。’因歌曰:……于是,庄王谢优孟,乃召孙叔敖之子,封之寝丘四百户,以奉其祀。”
就《史记》所记载故事而言,司马迁的本意或在感慨世态的炎凉,或在嘉美优孟的感激知遇吧。我们姑且不论,就《优孟歌》而言,却是一首针砭现实,缘事而发的具有讽刺意义的警世歌谣。
歌谣分三个层次,叙写了士之难以立于世的情形。“山居耕田苦,难以得食”。是说隐居躬耕,不得温饱。这是第一层意思。“起而为吏”或为贪吏,或为廉吏,都不得善终,作为有良心者,于心不安;寡廉鲜耻者,往往贪赃枉法,以致身诛家灭,难保善终,为身为家而计,贪吏不能做,这是第二层意思。想做廉吏吗?一生守法,到死不敢枉为,然而难耐清贫,即如孙叔敖,活着兢兢业业,死后妻子贫困,无以生计,足见廉吏自身拮据不说,子孙亦无以安身立业。这是第三层意思。隐居躬耕,“难以得食”;起而为吏”,无论贪吏、廉吏都没有善终。呜呼!士之处此世,不亦难乎!歌谣就这样,针对“阴阳易位,时不当兮”的黑暗现实,多方比勘,道出了立身行事之难,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腐朽。可以说,这是一曲黑暗政治制度下的“行路难”——这首歌谣的思想意义即在于此。
这首歌辞,为适应表达内容的需要,采用了逐层排除的表达手法。先叙“山居耕田”之苦;再叙“贪吏”的得失,以“贪吏安可为也”,作一小结予以否定,再叙“廉吏”守正清苦的结局,以“廉吏安可为也”再作小结予以否定。歌末联系孙叔敖为廉吏而“妻子穷困”实例,以“不足为也”煞尾,进一步证明廉吏“不足为也”。歌谣所列举的安身立命的职业都非良策,都“不足为也”,这就突出了为吏之难的主题。这里,既有概述,又有例证,一层深入一层地突出了主题,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不公,真理的不彰,正义有为之士处世艰难的社会现实。
歌谣,一般是押韵可歌的。而这首歌谣殊不押韵。其原因,殆如明人杨慎所云:“岂当时隐括转换,借声以成之欤?《史》不能述其音,但见其义也。”(《风雅逸篇》卷六)虽不押韵,原因不必深究,然就其内容之径直,叙事委婉善讽而言,仍不失歌谣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