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概说
众所周知,《诗经》是中国古代第一部诗歌总集,所收大致是西周初年到春秋中叶的作品,换句话说,是从公元前十一世纪到公元前六世纪的作品。当时,人们只称之为“诗”,或者“诗三百”,并没有“经”的桂冠。到战国时期,《诗经》逐渐成为儒家的“六经”之一,地位日益显赫。不过,正如《荀子》所说,所谓的《诗经》,只是体现“常道”的书,称之为“经”,也只不过是一种尊称,它的地位并不像汉代那样尊崇。《诗》正式被官方确立为“经”,并取得权威地位,是从汉武帝采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以后开始的。汉武帝倡导经学,设置五经博士,精通经书的人,可以作博士,并招收弟子。而那些弟子学会了一部经书,通过了考试,就可以出来做官。由于官方的倡导和利禄的诱惑,许多人皓首穷经,当时学习《诗经》的人非常多。
《诗经》所收诗共三百零五首,所谓诗三百,是举其整数而言。这三百多篇诗分风、雅、颂三部分。“风”之中有十五国风,即: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王风、秦风、陈风、郐风、曹风、豳风等,共一百六十篇。其中,“二南”的区域主要集中在南方,即汉水和长江流域。“卫风”在今河南新乡,“王风”“郑风”在今河南中部,“齐风”在今山东东部,“魏风”在今山东境内,“秦风”在今甘肃境内,“豳风”在今陕西境内。“雅”分为“大雅”和“小雅”两种:“大雅”三十一篇,“小雅”在目录上有八十篇,而实际上有诗仅为七十四篇,因为其中有六篇有目无诗,即所谓的“笙诗”。三百零五首这个数字是不包括这六篇“笙诗”的。“雅”在编排上又以十篇为一组,以每组首篇之名为组名,如“鹿鸣之诗”“鸿雁之诗”等。“颂”诗共四十篇,其中,“周颂”三十一篇,“鲁颂”四篇,“商颂”五篇。
《诗经》三百多篇,前后涉及五百多年;产生的地域包括黄河以北到江汉流域的广阔地区;作者名氏多已失传,诗集的编者问题业已模糊不清。所以,关于《诗经》的争论也就异常的繁复。按照新历史主义的观点看,阅读文学作品,特别是阅读古典作品,就是与过去的对话,要考虑三种“语境”:一是写作的语境,二是接受的语境,三是批评的语境。具体到《诗经》,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作诗问题,二是编诗问题,三是授诗问题。
先说作诗问题。三百余首诗是谁写的,自然引起后人极大的兴趣。可惜材料的严重匮乏,这个问题始终没有找到较为圆满的答案。有的诗篇,似乎可以捕获到作者的蛛丝马迹,但也只能是推测。诚如俞樾《九九消夏录》卷二所言:“《诗》中人名,有于古无征而后人以意说之,若有可信者。如《召南·采苹》篇有齐季女。何楷《诗经世本古义》以为邑姜。其说云:‘齐如字,太公之先所封国名。太公本齐后,故后仍封于齐。当文王时,太公以女邑姜妻武王。时太公年已老,则邑姜为季女无疑。’并引《左传》‘济泽之阿,行潦之苹藻,季兰尸之’为证。济泽固齐地也,则其说若可信矣。《郑风·山有扶苏》篇子都子充,隐十一年《左传》‘郑大夫公孙阏字子都。’或即其人。明丰坊《鲁诗世学》则云:‘子都,公孙阏字。子充,瑕叔盈字。’考瑕叔盈与公孙阏并见隐十一年,是同时共事之人。《诗》以并言,颇亦有理。而名盈字子充,取充盈之义,合古人名字相应之例,则其说亦若可信矣。”还有人说这些诗全是尹吉甫一人所作,但这种说法很难使人信服。多数学者认为这是民间创作。不过,这种普遍为人所认可的看法,同样也存在着许多疑问。因为像“雅”“颂”之类的作品,很难说全是民间创作。这些作品就像后代的郊庙歌词,很可能是在官方主持的正式场合下演唱的,一般来说,这些歌词都是由当时著名的文人来创作的。这可从后来的郊庙歌词中找到许多的例证。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也只能是以今例古的推测,并没有多少有力的证据。到目前为止,关于这个问题的探讨,几乎没有多少实质性的进展。这也许并不重要,因为,有足够多的证据说明《诗经》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即在世间流传。《论语》多次说到《诗经》,如“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使于四方。”“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等等。所以《史记》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墨子·公孟篇》说:“儒者诵诗三百,弦诗三百,舞诗三百。”至于《孟子》《荀子》《战国策》《国语》中引到《诗经》的例子,更是不胜枚举。
这就又牵引到另一重要的问题,既然《诗经》不是一人所作,其创作的年代与流传的年代又那么久远,是谁把它收集起来的呢?
汉代许多书里都有记载说,这是“王官采诗”。有的说,古代天子每五年巡狩一次,每到一国,总要命令其国的太师演奏当地的歌谣,用以考察政治的得失,了解民情。又有的说,夏商周三代和秦时都有使者年年巡行于道,采集民谣。《汉书·食货志》记载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于太师,比其音律出闻于天子。”所谓“群居者”,是指周代的奴隶。何休《春秋公羊传》云:“男年六十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民间采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以上所说都是汉代人的记载。他们离《诗经》的产生年代毕竟已经十分遥远,再说,他们的记载彼此间在采诗的时间和采诗的方式上多有差异,很自然地要引起后人的怀疑。不过,有一点比较确切,不管后人怎样怀疑,汉人在肯定采诗制度这一问题上,都是一致的。这也许有一定的根据。他们距离古代毕竟要比我们近得多了,可能有些古代的传说,甚至有一些书面的记载也未可知。我们硬说他们全无凭据,可能失之武断。朱自清先生对《诗经》的收集有过一段解释比较值得重视。他说:“春秋时期,各国都养一班乐工,像后世阔人家的戏班子,老板叫太师,各国使臣来往,宴会时都得奏乐唱歌。太师们不但搜集本国乐章,还得搜集别国乐歌。除了搜集来的歌谣外,太师们所保存的还有贵族们为了特种事情,如祭祖、宴客、房屋落成、出兵打猎等作的诗,这些可以说是典礼的诗。又有讽谏颂美等等的献诗,献诗是臣下作了献给君上,准备让乐工唱给君上听的,可以说是政治的诗。太师们保存下这些唱本儿,带着乐谱、唱词儿共有三百多篇,当时通称作诗三百。到了战国时代,贵族渐渐衰落,平民渐渐抬头,新乐代替了古乐,职业的乐工纷纷散走。乐工就此亡失,但是还有三百来篇唱词流传下来,便是后来的《诗经》了。”
在采诗与编诗问题上,还有所谓“孔子删诗”的说法,最早见于《史记·孔子世家》: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
这就是说,《诗经》是孔子所删。他删诗有一个标准,即,“可施于礼义”。孔子是儒家推崇的“至圣先师”,他删诗的目的又是为了礼义教化,所以这个说法本身就很符合后代儒者的口味;何况又出自公认的伟大著作《史记》,所以很多人认为司马迁的记载比较可靠。不过,从唐代以后,已经开始有人怀疑这种说法,到后来怀疑的理由越来越多。比较明显的矛盾之处是:
第一,假如古代真有三千多篇诗,被孔子删去十分之九,那么,在先秦的各类古籍中多少还应保存一些所谓的逸诗,但是在实际上,现存的逸诗实在太少。
第二,《史记》说孔子删诗,只“取可施于礼义”者,《论语》亦载孔子论诗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可是今存《诗经》中还保存着不少被孔子深恶痛绝的所谓“郑卫之声”,这有些不可思议。
第三,《史记》载孔子删诗是在自卫返鲁之后,当时孔子六十九岁,而在此之前,孔子就经常说“诗三百”,说明诗三百早在此前既已编定,不是经孔子删削而成的。
第四,《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吴公子季札在鲁国观乐,鲁国乐师为他演奏十五国风和雅、颂部分诗歌,其次序及存诗的情况和现存诗篇大体相近,而这时孔子才八岁。
类似的例证还可以举出一些。不过,否定了“孔子删诗”的说法,问题并没有完全得到解决。《诗经》的编排有条不紊,显然是经过一番加工整理。正如郭沫若先生所说:“《诗经》虽是搜集既成的作品而成的集子,但它却不是把既成的作品原样地保存下来。它无疑是经过搜集者们整理润色过的。风、雅、颂的年代绵延了五六百年。国风所采的国家有十五国,主要虽是黄河流域,但也远及长江流域。在这样长的年代里,在这样宽的区域里,而表现在诗里的变异性却很小。形式主要是用四言,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音韵差不多一律。音韵的一律就在今天都难办到,南北东西各有方言,音韵有时相差甚远。但是《诗经》里却呈现着一个统一性。这正说明《诗经》是经过一道加工”(《奴隶制时代》)。
“王官采诗”与“孔子删诗”是关于《诗经》采集、编辑的两桩著名公案,现在很难找到比较直接的史料来加以考论。从三百篇都是可以演唱这一点来推测,还是以太师和乐工们的搜集和整理最有可能。因为采来的诗歌如果都还保留着各地的方言,那就很难演唱。因此,乐工们得进行一番加工整理,把他们的形式大致统一起来,字句和音韵能够和谐,以便于演唱。上述这些问题,金开诚先生《诗经概论》有过较详细的论述。本文所论,只能截取一二,举例而已。
除了作诗、采诗、编诗之外,还有所谓的授诗之义。
前面说过,汉代设立五经博士,《诗经》即是其中之一。西汉时期,齐人辕固生授齐诗,鲁人申培公授鲁诗,燕人韩婴授韩诗,并都立于学官。东汉赵人毛苌授毛诗,后来逐渐取代其他三家,而成为《诗经》的正宗,流传了两千多年。近来在安徽阜阳发现了大量的《诗经》汉简,反映了《诗经》在西汉初年的流传情况。从这些残简来看,尽管四家诗的名义不同,但就总体面貌而言,文本上似没有太大的区别。区别主要表现在“授诗之义”。毛诗大序与各篇小序都特别强调《诗经》的政治风化作用,很多地方明显是牵强附会,初读起来使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一般说来,研究一部文学作品,当首先注意其写作背景、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以及作品的艺术价值和社会效果。但是如果仅仅用这种观点去研读《诗经》,却颇感困难。因为在汉人心目中,《诗经》的政治风化作用无疑远远超过其本身的艺术价值,被目为“正始之道,王化之基”的经典而受到顶礼膜拜,尊崇至极。一部古老的诗集被看做政治教科书,表面上看来,《诗经》的政治地位是空前提高了,这是其他文学结集无法企及的殊荣。然而,物极则反。当我们仔细咀嚼之后,深感一切并非尽然。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怎么来阅读《诗经》。各家授诗之义的不同,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毛诗的传授,中心议题是所谓的“六义”说。这是毛诗的尚方宝剑。据此就可以将《诗经》中几乎所有的作品全都政治化和伦理化。
就现存材料来看,“六义”说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惜其语焉不详,未能进一步阐释发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六义”原来应该叫“六诗”,“六义”是后来出现的称呼。秦汉以前,除《周礼》外,《论语》《孟子》《荀子》《乐记》《左传》等书亦多次论及“六义”内容,但也未多加解说。然而,随着汉代儒学的兴起,“六诗”之说开始引起了时人的兴趣,纷纷为之传注引申。汉代较早给《周礼》“六诗”作注的有郑众等人,而把“六诗”之说直接引进文学领域,以之分析具体作品,无疑便是《汉书》提到的“毛公之学”。东汉一代经学大师郑玄,既注释了《周礼》,又笺识了《诗经》,他对于“六诗”内容的阐释,可以看作是对毛公之学的发挥和引申。他说:
风,言贤圣治道之遗化也。
赋之言铺,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
比,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
兴者,见今之美,嫌于谄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雅,正也,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
颂之诵也,容也。诵今之德,广以美之。
郑玄的这个理解代表了汉代学者对于“六诗”的一般看法。他笺识《毛诗故训传》,对其中“六诗”内容的解释,也贯穿了这一思想。传授毛诗,郑玄是一个关键人物。
毛公传说《诗经》,并未逐一对“六诗”加以诠释说明,只是在一些诗篇下标出“兴”字而已。因此刘勰说:“诗文宏奥,包蕴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文心雕龙·比兴》)。看来,“毛公之学”是想以“兴”来指代《周礼》中“六诗”之说吧?据钱钟书先生统计:“毛郑诠为兴者,凡百十有六篇,实多赋与比”(《管锥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毛公所标识的这类“兴”诗多出自十五国风。
毛公虽未深说,但是郑玄善于寻绎文意,往往从这类大多为民间文人创作的作品中敷衍出政治教化意义,使之与当时社会现实发生关系,把毛公的真义揭示出来。
《关雎》本来是写男女的恋情,但毛传标出“兴”字,以为这仅是开头语意,其真实意义有待解说出来。于是小序和郑注就承担了这个任务。一首恋情被引申到政治上的含义:“乐得淑女,以配君子,爱在进贤,不淫其色。”
《卷耳》本来是写情人相思之情,但毛传以为是“忧者之兴”,它含有政治内容,是后妃担心君王不能求贤审官,以至朝夕忧勤。
《桃夭》本来是写女子出嫁的欢乐场面,毛传却认为这是歌颂天下和平、人心欢乐。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凡这类情诗毛传郑笺都无一例外地认为与当时政治有关。诗中所写的仅仅是字面意义,而真实含意要由他们解说或发挥,目的在于“见今之美”“见今之失”而给予必要的“美刺”,树立楷模,匡正天下。实在说,他们并不是在探讨作诗者之本义,而是把“六诗”当做授诗之义,是说诗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为政治服务。
在为政治服务这一出发点上,毛郑对于“六诗”的解说是与先秦诗说相一致的。但我们注意到有一点很不同:毛郑说诗,尤重在“风”诗的引申发挥,而先秦说诗者则多取材于《雅》《颂》,鲜及风诗。如《国语》论及诗最多的是大雅,计十二条九篇,小雅十一条十篇,颂六条六篇,风四条四篇;特别是大小雅,遍查先秦古籍,无一例外都占第一位。这个事实告诉我们,凡是涉及一些重大社会问题或严肃的事,他们往往引用“雅”“颂”以明理。这些作品多是王官贵人或文人的创作,很多已直接反映了统治阶级的生活和历史,如《公刘》《绵》等几大史诗,就充满着对先王盛德的赞美。说诗者引用这类诗说明一些政治上的问题,不会有歧义,容易起到“正得失”的社会作用。但“风”诗则不然,远离政治,如何起到风化作用呢?只有断章取义。譬如,孔子深恶郑卫之声,目为亡国之音,“恶郑声之乱雅乐也。”因此要“放郑声”。但他又说:“不学诗无以言”“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这不是自相矛盾吗?但是孔子自有他解决矛盾的办法。《卫风·硕人》:“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是描写一位美人高雅出群,容貌闲雅之意,但孔子却曲解成为“绘事后素”。孔子的弟子子夏更是变本加厉,问孔子:“礼后乎?”孔子甚为欣赏,以为“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矣”。就这样,一首情诗经过巧妙的偷梁换柱而给曲解了。这种断章取义的方法,有时连他们自己都不愿意相信。孟子就反对过这种方法,提倡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
我这样想:笺识《诗经》的毛公一定也感到了这个矛盾。不过,考虑到要抬高《毛诗》的价值,以期引起时人的重视,最好的办法就是继承先秦的说诗主张,强调文学与政治的密切关系,说诗之作用能“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另一方面,他又看到,如果这种观点脱离了《诗经》的具体作品便毫无意义。因此,毛公巧妙地借用了《周礼》中的“六诗”之说,用“比兴”说去解释情诗,便顺理成章地把它和政治现实结合起来了。至少,郑玄是这样理解的。他从来没有把“六诗”看做是作诗的手段,而仅仅是说诗者一种比喻性说法。有时,郑玄索性用“喻”等字眼代替“兴”,就很能说明问题。孔颖达《毛诗正义》云:“兴喻名异而实同。”“或兴喻并不言,直云犹,亦若者。虽大局有准而应机无定。郑云喻者,喻犹晓也。取事比方以晓人,故谓之为喻也。”这是很可以说明一些问题的。
如果这个分析大致不谬的话,那么,重新来审视一下《诗经》的编排,就比较有意思了。《诗经》是按照“风”“雅”“颂”来分类的。根据多数学者的看法,所谓“风”,是指风调,十五国风就是各国的民谣风调。“雅”是雅正的意思,大约都是用当时官话来演唱的诗歌。“颂”是颂扬的意思,用于宗庙祭祀活动。它与所谓的“赋”“比”“兴”有什么关系呢?唐代孔颖达说:“风雅颂者,诗篇之异体;赋比兴者,诗文之异辞。”“赋比兴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就是说,“风雅颂”为诗的分类,而“赋比兴”为表现方法。这恐怕是后人的看法,与先秦以来对于“六诗”的理解颇有分歧。《荀子·效儒篇》《乐记》等都记载了风雅颂这个名字,似乎体现了编诗者的编诗之义。早期的编诗者们把古诗大致分为三个方面,而用“风雅颂”三个比喻性的名称冠之。风,即《论语》所说的“君子之德风”。郑玄释为“贤圣治道之遗化”。《毛诗序》十七处言风,或风教之风,或讽刺之风,或风俗之风,无一处是言所谓诗体之风。《文心雕龙》云:“风通而赋同,比显而兴隐。”也是风赋比兴并称,无异体异辞之分。李善《文选·毛诗序》注:“风化风刺,皆谓譬喻,不斥言耶。”雅,正也。《毛诗序》云:“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郑玄云:“言今之正者以为后世法。”毛郑以为这类诗“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读了它便可以“明乎得失之迹”,故曰正也。颂者,容也,“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郑玄注“诵今之德,广以美之。”言下之意,这类作品主要是歌舞祭祀的乐诗,以歌功颂德为主,故用一“颂”字冠之。由上述可知,毛传郑笺都是把风雅颂当作一种说诗的手段,而且,都是从当时的现实政治出发,把原来的编诗之义引申发挥,变成他们的授诗之义。至于“赋比兴”则纯粹体现了说诗者的授诗之义,而不是作诗者的作诗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