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雅愈俗
若只斯文粉饰之,宁须风雅守平时。
难抛心底蝇营计,偏执人前做作诗。
标榜出尘应属我,止趋无径不由私。
嵚崎更是多余物,剩把超然强画皮。
俗本二义,一者常俗,一者恶俗。
常俗者,平常流俗之谓也,其生之本色更近于俗,饮食男女喜怒哀乐,常俗之本也。若动静自然,得无住心,鼻直眼横,随顺自在,其常俗之慧也。
恶俗者,不安于俗,不工于雅,希冀以造作之雅,饰寻常之鄙,而不知节度分寸,其俗之矫饰者也。故装腔作势,强作风雅,过犹不及,伪雅愈俗,恶俗之至也。
是以人所谓俗不可耐者,恶俗也,非常俗也。常俗自有其朴素自然之致,纵不为人所喜,亦不至于引人作呕。
无盐之丑,名传史籍,自然故也;东施之颦,沦为笑柄,造作故也。
彭泽桃源,推为高致,自然故也;藏用终南,沦为笑柄,造作故也。
故年老色衰,自然之理,不足惊怪。鸠皮厚粉,强作粉嫩,颦笑渣迸,始令人作呕也。
诗不雅,不足为非,自然可也。刘改之奔放恣肆,粗率不雅,亦有可观。
有不肖辈满腹沽名钓誉之心,又故作俊雅之态,腻于章句,秀作清流,纵满卷风骚,其品流下劣,又岂一俗字可尽言之?
曾有博客某诗姐,关闭评论,做清高状,似不欲与俗辈往来,而每有所作,即私下电话短信,手法百出,强人唱和,以致门闭一载,庭喧若市。俨然众人仰慕其名,不请自来,实则大都破马张飞,私下挟来。似此等百千计话费,以博清高不偶人皆仰慕之名,此又终南捷径之现代变种也。
诗而至于恶俗如是,其奈诗何?其奈人何?其奈道何?
故诗可俗,不可伪;人可俗,不可鄙。伪与鄙,相辅相生,恶俗之劣根所植也,不可不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