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的一种,即用书信的格式写成的散文。在我国,它源于春秋时代,至魏晋南北朝时期趋于成熟。书信体散文一方面和书信一样能起到社会交际的作用,另一方面又有自己的特点,在内容上广泛多样,包罗社会生活、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国家大事、讨论学习、文艺问题、评述人物、推举自荐,以及日常所见所感,都可纳入其中。在写法上,灵活自由,生动活泼。它可以叙事,可以说理,可以言情;可以长,可以短;意到笔随,挥洒成篇。与其他作品相比,它能够说真话,写真意,抒发自己内在的积情,表露作者细致的心曲,显示自己的风范文采。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曹丕的《与吴质书》、丘迟的《与陈伯之书》、白居易的《与元九书》、林觉民的《与妻绝笔书》、冰心的《寄小读者》等,都是著名的书信体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