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顿
[定义] 在句首的某些词语(一般是主语)后面或中间作一停顿(书面上一般用逗号或破折号表示),以凸显或强调句首词语的一种修辞方式。参见郑再恳《提顿式》(《修辞学习》1984年第3期)。
[例释] 根据表现形式,可以把提顿分为两种:
(1)以逗号为标记的提顿。
例1:晨鸡初叫,昏鸦争噪。那个不去红尘闹?路迢迢,水迢迢,功名尽在长安道。今日少年明日老。山,依旧好;人,憔悴了。(陈草庵《山坡羊·晨鸡初叫》)
例2:惨象,已使我目不忍视了;流言,尤使我耳不忍闻。(鲁迅《纪念刘和珍君》)
例3:汗水,顺着他的脸、脖子和光着的脊背往下流淌,被棉裤腰给截住;浸湿了的腰上,沾了一圈儿石粉末子。(浩然《苍生》)
例1“山”、“人”后的逗号分别把它们与后面的谓语隔开,以强调“山”和“人”的视觉效果;例2中“惨象”和“流言”后的逗号如果去掉,就难以表达作者的愤激之情;例3中“汗水”后的逗号把“汗水”和后面的陈述隔开,以凸显“汗水”。
(2)以破折号为标记的提顿。
例4:他——不是也不断地塞给你钱花么?(曹禺《雷雨》)
例5:“二子——吻,吻了吧?吻是啥滋味?……叫你那洋媳妇给咱那憨婆姨传传经,让孩儿他娘也吻、吻咱一口,开开洋荤哪……”(权文学《在九曲十八弯的山凹里》)
例4的破折号从语音上强调了主语“他”。例5的破折号使“二子”同时具有称呼语和主语的作用。
在形式特征上,提顿是在不该停顿的主谓之间,用逗号或破折号隔开,这就突出了主语和谓语的语义关系,深刻表现了话语的主题意义;从语用功能看,运用提顿可以使话语具有影像或者音像的慢镜头或特写作用,而引起接受者的注意,给接受者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