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拟
[定义] 融入特定的情感,将对象加以错位描写,或将物当作人来写,或将人当作物来写,或将此物当作彼物来写,以引起某种联想,表达鲜明情感倾向的一种修辞方式。
[例释] 从比拟的描写特征来分,可分拟人、拟物两类,参见“拟人”、“拟物”条。
[辨析1] 比拟与比喻。都有两物相比的特征,故古代文论诗论中常混为同一辞格。自陈望道的《修辞学发凡》以来,一般将其看作两种辞格。区别是:
(1)比与被比之物的关系不同。比喻本体与喻体之间的关系是相似,比拟本体与拟体的关系是相交融,浑然一体。
(2)表现形式不同。比喻即使本体不出现,喻体也必须出现。比拟的拟体都不出现,直接用拟体所具有的动作形态来描摹表现本体。
[辨析2] 比拟与异类。见“异类”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