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真卿·劝学
三更①灯火五更鸡②,
正是男儿读书时。
黑发不知勤学早,
白首③方悔读书迟。
【注释】
①更:旧时夜间计时单位,一夜分为五更,即一更、二更、三更、四更、五更。
②五更鸡:黎明鸡叫之时间。
③白首:老年。
赏析
颜真卿(公元709年—公元784年),字清臣,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祖籍唐琅玡临沂(今山东临沂),中国唐代中期杰出的书法家。开元二十二年(公元734年)中进士,曾任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代宗时官至吏部尚书、太子太师。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遭宰相卢杞陷害,被遣往叛将李希烈部晓谕,后为李缢所杀。
颜真卿少时家贫缺纸笔,用笔蘸黄土水在墙上练字。初学褚遂良,后师从张旭,又汲取初唐四家之特点,兼收篆隶和北魏笔意,自成一格,一反初唐书风,化瘦硬为丰腴雄浑,结体宽博气势恢弘,骨力遒劲而气概凛然。他创立的“颜体”楷书与赵孟頫、柳公权、欧阳询并称“楷书四大家”,和柳公权并称“颜筋柳骨”。
这首诗是说每天三更半夜,是男孩读书的最好时间。少年时不知道好好学习,到老的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