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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谈创作:《红楼梦》必本于作者之经验》

谈创作:

《红楼梦》必本于作者之经验

在古代,写小说是不入流的事情,于是很多人不愿留下真名,所以古典名着中作者成迷的现象并不罕见。关于《红楼梦》作者的身份也有各种说法,迄今为止还没有定论,但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曹雪芹说”。《红楼梦》一书并未明言作者是谁,只说曹雪芹“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后来胡适考订曹雪芹是《红楼梦》的作者,从此以后,这个说法便被广泛采用,似乎成了定论。不过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又提到了一个人——纳兰容若,他又是如何与《红楼梦》扯上关系的呢?

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

按照当下的“红学”的主流观点,《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清代康熙年间江宁织造曹寅的孙子,此书就是被艺术化的曹氏家族兴衰史,而贾宝玉就是曹雪芹自己。然而第一位“红学家”乾隆皇帝却不是这样看的。《红楼梦》一书是由和珅进呈给乾隆皇帝的,乾隆读后说:“此盖为明珠家事作也。”那么,对于这个问题王国维又是怎么看的呢?

自我朝考证之学盛行,而读小说者亦以考证之眼读之,于是评《红楼梦》者,纷然索此书之主人公之为谁,此又甚不可解者也。夫美术之所写者,非个人之性质,而人类全体之性质也。惟美术之特质,贵具体而不贵抽象,于是举人类全体之性质,置诸个人之名字之下。譬诸副墨之子、洛诵之孙,亦随吾人之所好名之而已。善于观物者,能就个人之事实而发见人类全体之性质。今对人类之全体而必规规焉求个人以实之,人之知力相越岂不远哉?故《红楼梦》之主人公,谓之贾宝玉可,谓之子虚乌有先生可,即谓之纳兰容若、谓之曹雪芹亦无不可也。

纳兰明珠是康熙时候的重臣,在平定三藩之时,因赞襄军政之力而受到康熙皇帝的赏识,后官至大学士,家里可谓是金玉山积,正是一幅连府通街的世家气象。其子纳兰容若,极富文采,为后世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于是也有不少人认为,贾宝玉便是纳兰容若以自己为原型来塑造的。其中一条证据就是,纳兰容若的《饮水集》与《红楼梦》之间有文字上的关联,这一点王国维也提到了,但他认为“诗人与小说家之用语其偶合者固不少,苟执此例以求《红楼梦》之主人公,吾恐其可以傅合者断不止容若一人而已”。

王朝的风云变幻深深影响着纳兰家族的命,其家族内部的矛盾发展,家势的兴衰炎凉,同样浓缩地反映了王朝的兴衰。纳兰明珠与当时的很多封建官吏一样,随着权势渐重,也重蹈把持朝政、假公济私、贪污受贿的覆辙,终被御史参劾,受到了撤职抄家的惩罚。不过纳兰容若早亡,他去世时明珠还是朝廷倚重的重臣,没看见纳兰家抄家后的惨状,所以若说《红楼梦》是纳兰容若写的自家的故事,似乎也不对。

美术之源出于先天抑由于经验

对于《红楼梦》的考证,到王国维时也算历史悠久了。《红楼梦》究竟是何人所写,又写的是哪家的事,红学界始终没有定论,至今仍有很多人将精力放在对曹寅家和纳兰明珠家的研究上。王国维认为,艺术的灵感很多时候的确源于创作者的亲身经历,但更多还是得益于周遭的讯息。“如谓书中种种境遇种种人物非局中人不能道,则是《水浒传》之作者必为大盗,《三国演义》之作者必为兵家,此又大不然之说也。”所以艺术既是先天的,也是后天的。

说到这里,王国维又援引叔本华的理论,来说明自己的观点。他说:

希腊人之发见人类之美之理想也由于经验,即集合种种美丽之部分,而于此发见一膝,于彼发见一臂。此大谬之说也。不幸而此说又蔓延于诗歌中。即以狄斯丕尔言之,谓其戏剧中所描写之种种之人物,乃其一生之经验中所观察者,而极其全力以模写之者也。然诗人由人性之预想而作戏曲小说,与美术家之中美之预想而作绘画及雕刻无以异,唯两者于其创造之途中必须有经验以为之补助夫然,故其先天中所已知者,得唤起而入于明晰之意识而后表出之,事乃可得而能也。

由此可见,《红楼梦》中的各种人物、种种境遇,必定源自作者的经验,但未必是作者的亲身经历。

王国维虽评论《红楼梦》,但对于当时红学界的主要研究方向并不怎么感兴趣,也不打算作出自己的猜想,他说:“苟知美术之大有造于人生,而《红楼梦》自足为我国美术上之唯一大着述,则其作者之姓名与其着书之年月,固当为唯一考证之题目,而我国人之所聚讼者,乃不在此而在彼,此足以见吾国人之对此书之兴味之所在,自在彼而不在此也,故为破其惑如此。”王国维这种完全区别于传统小说点评的“文学与美术”评论,无疑是其深厚西学功底的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