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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和太常韦主簿五郎温汤寓目》原文、注释

和太常韦主簿五郎温汤寓目

汉主离宫接露台,

秦川一半夕阳开。

青山尽是朱旗绕,

碧涧翻从玉殿来。

新丰树里行人度
小苑城边猎骑回。

闻道甘泉能献赋,

悬知独有子云才。

【校】

①汤,凌本、《唐诗鼓吹》、《唐诗品汇》俱作“泉”。

②树,一作“市”。

【注】

太常主簿: 《唐书·百官志》:“太常寺有主簿二人,从七品上。”

温汤: 《唐书·地理志》:京兆府昭应县“有宫在骊山下,贞观十八年置,咸亨二年始名温泉宫。天宝六载,更温泉宫曰华清宫,治汤井为池,环山列宫室,又筑罗城,置百司及十宅。”《长安志》:“温汤,在临潼县南一百五十步,骊山之西北。《雍州图》曰:‘温汤在新丰县界温谷,即温泉也。’《三秦记》曰:‘骊山汤,旧说以三牲祭,乃得入,可以去疾消病,不尔即烂人肉。俗云始皇与神女戏,不以礼,神女唾之,即生疮。始皇怖谢,神女为出温泉而洗除,后人因以为验。’《汉武帝故事》曰:‘骊山汤,初始皇砌石起宇,至汉武又加修饰焉。’《十道志》曰:‘今按,泉有三所。其一处即皇堂石井,周武帝天和四年大冢宰宇文护所造。隋文帝开皇三年,又修屋宇,列树松柏千馀株。贞观十八年,诏左屯卫大将军姜行本、将作少匠阎立德营建宫殿、御汤,名汤泉宫。太宗临幸制碑。咸亨二年,名温泉宫。天宝六载,改为华清宫。骊山上下,益治汤井为池,台殿还列山谷,明皇岁幸焉。又筑会昌城。即于汤所置百司及公卿邸第焉。”

离宫: 《三辅黄图》:“离宫,天子出游之宫也。”

露台: 《汉书·文帝纪》:“帝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产也,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师古曰:“今新丰县南骊山之顶有露台乡,极为高显,犹有文帝所欲作台之处。”《括地志》:“新丰县南骊山上犹有露台之旧址。”《翼奉传》云:“孝文露台其积土基至今犹存。”

甘泉赋: 《汉书》:“扬雄,字子云。孝成帝时,客有荐雄文似相如者,上方郊祠甘泉泰畤、汾阴后土,以求继嗣,召雄待诏承明之庭。正月,从上甘泉,还奏《甘泉赋》以风。”

悬知: 庾信诗:“悬知曲不误,无事畏周郎。”

《蔡宽夫诗话》:乐天《听歌》诗“长爱夫怜第二句,请君重唱夕阳开”,注云谓:“王右丞辞‘秦川一半夕阳开’,此句尤佳。”今《摩诘集》此诗所谓“汉主离宫接露台”是也,题乃是《和太常韦主簿温汤寓目》,不知何所指为想夫之辞。大抵唐人歌曲不随声为长短句,多是五言或七言,取其辞与声相叠成音耳,岂非当时文人之辞为一时所称者,皆为歌人窃取而播之曲调乎?

杨升庵曰:予尝爱王维《温泉寓目赠韦五郎》诗。夫唐至天宝,宫室盛矣,秦川八百里而夕阳一半开,则四百里之内皆离宫矣。此言可谓肆而隐,奢丽若此,而犹以汉文惜露台之费比之,可谓反而讽。末句欲韦郎效子云之赋,则其讽谏可知也。言之无罪,闻之可戒,得扬雄之旨者,其王维乎?

成按:诗以“寓目”命题,则前六句皆即目中之所见而言也。“汉主”句纪其所见宫室之富而并及其地,“秦川”句纪其所见风景之丽而兼记其时。“青山”、“碧涧”之句乃寓目于近而言其所见者如此,“新丰”、“小苑”之句乃寓目于远而咏其所见者又如此,末则归美韦郎以见属和之意。诗之大旨不过尔尔。温汤接近露台,本是骊山实境,其曰“汉主”者,以汉武曾于此修饰堂宇,故遂以汉主离宫为言,何尝有反讽之意乎?夕阳未落,或为云霞所覆,其馀辉所及,往往半有半无,今登高望远,时一遇之,不知杨氏有何创见,而谓“四百里之内皆离宫”耶?夫以秦皇之淫侈,而史传所记宫室之广三百馀里,唐又复过之,则其淫侈又驾秦皇而上之矣,果见何书何传而为此言耶?甘泉献赋,唐人习用,执此而言讽谏,尤属迂谈。且赋云“屏玉女”、“却虙妃”者,以指赵昭仪也。倘好事者于此比类而及之曰:右丞并以此谏明皇当疏远玉环。吾知杨氏闻此,必以为实获我心也。诗人之锦心绣肠,夫岂有玲珑曲折若此者,而乃以此厚诬古人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