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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商隐《彭城公薨后赠杜二十七胜李十七潘,二君并与愚同出故尚书安平公门下》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彭城公薨后赠杜二十七胜李十七潘,二君并与愚同出故尚书安平公门下[1]

【原文】

梁山兖水约从公[2],两地差池一旦空[3]。

谢墅庾村相吊后[4],自今岐路更西东[5]。

【注释】

[1]彭城公:指令狐楚。封彭阳郡开国公,开成二年(公元837年)十一月卒于山南西道节度使任。楚卒前,曾召商隐赴兴元(今陕西省汉中市),为其草遗表。此诗作于开成二年十二月。杜胜:宰相杜黄裳之子,宝历初登进士第。李潘:李汉弟,山南东道节度使李承之子。故尚书安平公:指崔戎,出博陵安平崔氏大房,封安平县公,卒赠礼部尚书。大和八年崔戎任兖海观察使时,曾分别奏杜胜、李潘及李商隐充判官、支使、掌书记,杜、李二人后又入山南西道令狐楚幕。

[2]梁山:指山南西道。《新唐书·地理志》:“汉中郡,属山南西道,本梁州汉川郡,天宝元年改汉中。”兖水:指兖州。约从公:相约而从事幕府。

[3]两地差池:指在兖、梁两地,均遇府主亡故、幕僚星散的分离情事。差池,朱本作“参差”,非。

[4]谢墅庾村相吊后:《晋书·谢安传》载安于土山营建别墅,楼馆林竹甚盛,并曾与谢玄围棋赌墅。“谢墅”本此。指崔戎第宅。《晋书·庾亮传》载,亮在武昌,“诸佐吏殷浩之徒,乘秋夜共登南楼,亮至,将起避之。亮曰:‘诸君少住,老子于此处,兴复不浅。’便据胡床,与浩等谈咏竟坐”。纪昀谓“村”系“楼”之误。

[5]自今岐路更西东:谢朓《拜中军记室辞隋王戕》:“岐路西东,或以呜唈。”更:一作“各”。

【译文】

我们相邀同往而从事幕府之公事,在梁州、衮州两州都遇上了幕府长官亡故,骤然失去了依托,不如人意。在令狐楚、崔戎的宅第相继哀悼后,今后的道路多歧路,我与你们将各奔东西。

【赏析】

此诗作于开成三年(公元838年),应系诗人归京之后,即将赴泾原辟时所作。一、二句谓诗人与杜、李二人因曾同在令狐楚、崔戎麾下谋事而结成了友谊,然令狐楚与崔戎相继逝世,因此三人无所依傍,“两地差池一旦空”写出了三人的不幸身世。而令狐楚和崔戎曾对三人有知遇之恩,昔人已逝,犹有余哀,此为死别之苦。三、四句以在京送别口吻写自己与友人的分别,自此以后相聚时少,各奔东西,此为生离之悲,何焯评尾联曰“更无可行之路也”。树倒猢狲散,猢狲散各方,生离死别,又不知前路何方,身似浮萍的感伤,凄恻辗转,余味悠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