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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白《宣城见杜鹃花》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宣城见杜鹃花①

【题解】

关于此诗的创作时间,主要有两种说法。裴斐的《李白年谱简编》中唐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的春天,当时李白在宣城郡的时候;另一种说法以薛天纬为代表,他们认为此诗作于李白流放遇赦归来之后,写这首诗的时候,李白已是迟暮之年。李白被朝廷判流夜郎,遇赦归来后,此时正流落江南,寄人篱下。不久又染了病,晚景凄惨。老来思乡,本是人之常情,何况诗人老迈患病。于是,浓重的乡思就袭上了诗人心头,写下此诗。

【原文】

蜀国曾闻子规鸟②,宣城还见杜鹃花。

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③。

【注释】

①宣城:简称宣,古称宛陵、宣州,在今安徽省东南部。

②蜀国:指四川。子规鸟:又名杜鹃,因鸣声凄厉,动人乡思,故俗称“断肠鸟”。花与鸟的名字相同,也是勾起诗人联想的一个原因。

③三春:指春季。三巴:巴郡、巴东、巴西三郡,指蜀国,即今四川。

【译文】

在故乡四川的时候就曾听闻过杜鹃鸟,巧合的是,如今在宣城又看到了这盛开的杜鹃花。

杜鹃鸟年年春来,它每鸣叫一次,我就会伤心落泪一回,同时也使我肝肠寸断一次,而每当三季一轮回,到了阳春三月,更是让我回想起了故乡的三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