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书与阎行
建安十六年
【题解】
阎行是韩遂的部下。建安十四年(公元209年),韩遂派遣阎行去见了曹操。曹操上表封阎行为犍为太守,并让他给韩遂带去了一封信。阎行回去后,劝说韩遂归降曹操,并送了韩遂一子作为人质,还把自己的双亲送去许都任职,以表示自己的诚心。建安十六年(公元211年),马超、韩遂联合反曹,曹操杀了韩遂的儿子,将阎行的父亲下狱,然后给阎行写了这封信。
【原文】
观文约所为①,使人笑来②。吾前后与之书,无所不说,如此何可复忍!卿父谏议③,自平安也。虽然,牢狱之中,非养亲之处,且又官家亦不能久为人养老也。(《魏志·张既传》注引《魏略》)
【注释】
①文约:韩遂的字。
②笑来:发笑。
③卿父谏议:阎行的父亲阎纪在朝中做谏议大夫。
【精要简介】
在这封信中,曹操表达了两层意思:
一是说韩遂不听劝告,自己已经忍无可忍了,所以决定带兵征讨;二是虽然把阎行的父亲下狱,但目前来说他父亲还是安全的。如果阎行不能当机立断,那么他父亲的性命就难保了。
曹操的这封信没有激烈的用词,但处处都透露出威胁之意,想要以此胁迫阎行反叛韩遂,归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