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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表糜竺领嬴郡》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表糜竺领嬴郡

建安元年

【题解】

曹操上奏汉献帝,表荐糜竺为太守,领嬴郡。

【原文】

泰山郡界广远①,旧多轻悍②。权时之宜,可分五县为嬴郡,拣选清廉以为守将。偏将军糜竺,素履忠贞③,文武昭烈④。请以竺领嬴郡太守,抚慰吏民。(《蜀志·糜竺传》注引《曹公集》)

【注释】

①泰山郡:汉代的郡名,今山东省泰安市。

②轻悍:轻率放荡,蛮横凶暴。

③素履:平日的行为。

④昭烈:显著的功绩。

【精要简介】

糜竺原来是徐州牧陶谦的属下,陶谦死后,糜竺尊奉陶谦的遗命迎接刘备。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吕布偷袭刘备,刘备败,糜竺则给了刘备人力、物力上的支持,甚至还将自己的妹妹嫁给了刘备。为了瓦解刘备集团,曹操向汉献帝建议从泰山郡中划出五县,建嬴郡,上表推荐糜竺为太守,但糜竺没有接受。后来,刘备取得益州,任命糜竺为安汉将军。

嬴郡,郡治在嬴县,今山东省莱芜市西北方向,所管辖的五县是嬴、武阳、南城、牟、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