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尊敬的权力掌控者
由于人类自身难以克服的天然缺陷和“劣根性”这样的不足,人类社会成员为了维系社会的基本秩序,通常会选择让渡部分原始权利来凝结成具有单方强制性的权力,从而维系人类社会的正常秩序。人们允许权力来分配重要资源,制约社会成员不合理的欲望需求,以实现安定社会秩序的目标。
在夜幕就要降临的丁字路口,街上的每一个人、每一辆车都争先恐后地通过这个路口。因为大家都不肯主动避让,也不知何时该避让,路口很快就被通行车辆堵得水泄不通。这个时候,每个人的权利都处于扩张状态,这些随心所欲的个人意志导致大家失去了基本的交通秩序,进而每个人的权利——交通自由,都受到了约束,无法顺利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最需要一个代表权力的设备或掌控权力的人出现。这样的设备可以是信号灯,它被人们赋予了强制行人、车辆按照其指示通行的权力。如果有人违反信号灯的指示通行,人们又授权更高层级的权力掌控者(或设备)来记录和处罚这样的行为。比如用摄像头记录下违反信号灯指示的行为,然后给予扣分、罚款等处罚。这里的信号灯也可以用交通警察来替代,在路口通行的行人和车辆需要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在交通警察的指示下,等待避让其他车辆,然后通过路口。这样的指挥会让所有的车辆和人员用尽可能短的时间,来通过这个丁字路口。
当人们顺利通过这样的路口时,看着马路中间认真指挥交通的警察,每个人都会肃然起敬。尽管他(她)们只是在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但由于他们创造出了真正的价值,满足了多数人的合理需求,他们的工作体现出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因此有着非凡的意义。他们的形象在人们的心中也会显得高大威严,这样的权力掌控者也一定会受到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尊敬。某个国家的人们自发为受到报复而被枪杀的警察送葬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