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艮卦第五十二·初六,艮其趾,无咎,利永貞。
【译文】初六,抑止在脚趾迈出之前,必无咎害,利于永久守持正固。
【注释】①艮其趾,无咎——初六居《艮》卦最下,有“趾”之象;其所施“止”,犹如施于“足趾”将动之前,不使有失正道,故曰“无咎”。《程传》:“六在最下,趾之象;趾,动之先也。‘艮其趾’,止于动之初也。事止于初,未至失正,故‘无咎’也。” ②利永贞——此因初六阴柔弱质,故勉以“利永贞”,犹言始终守正,则可常保“无咎”。《周易本义通释》:“初六阴柔,惧其始之不能终也,故戒以‘利永贞’,欲常久而贞固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