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壯卦第三十四·初九,壯于趾,征凶;有孚。
【译文】初九,足趾强盛,往前进发必有凶险;应当以诚信自守。
【注释】①壮于趾,征凶;有孚——初九阳刚处“大壮”之始,无应欲进,有壮于足趾之象,躁动必伤,故戒以“征凶”;但阳刚诚信,处位端正,故又勉其以“孚”自守,庶可不进避凶。《来氏易注》:“初九阳刚处下,当壮之时,壮于进者也,故有‘壮趾’之象。以是而往,凶之道也。然阳刚居正,本有其德,故教占者惟自信其德;以其穷困,不可所往,往则凶矣。”案,《王注》以“征凶有孚”爲句,谓“以斯而进,穷凶可必” ,释“有孚”之义犹言 “信其必然”。可备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