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离卦第三十《《象》曰:明两作,离,大人以继明照于四方.》

周易·離卦第三十·《象》曰: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译文】 《象传》说:光明接连升起(悬附高空),象徵“附丽”;大人因此连续不断地用光明照临天下四方。

【注释】 ①明两作,离——两,犹言“接连”;作,起也。此释《离》卦上下“离”均爲“明”之象。《正义》:“离爲日,日爲明。今有上下二体,故云‘明两作,离’也。” ②以继明照于四方——这是说明“大人”效法《离》卦光明连继之象,绵延不断地用“明德”照临天下。《正义》:“继续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继续,则不得久爲照临。”

【说明】 孔颖达指出:“八纯之卦,论象不同,各因卦体、事义,随文而发。《乾》、《坤》不论上下之体,直总云‘天行健’、‘地势坤’,以天地之大,故总称上下二体也。雷是连续之至,水爲流注不已,义皆取连续相因,故《震》云‘洊雷’,《坎》云‘洊至’也。风是摇动相随之物,故云‘随风,巽’也。山、泽,各自爲体,非相入之物,故云‘兼山,艮’、‘丽泽,兑’,是两物各行也。今‘明’之爲体,前后各照,故云‘明两作,离’。是积聚两明,乃作于‘离’;若一明暂绝,其‘离’未久, 必取两明前后相续,乃得作《离》卦之美。”(《正义》) 此说分析《大象传》阐释《乾》、《坤》、《震》、《坎》、《巽》、《艮》、《兑》、《离》“八纯卦”象旨时的不同措辞,尤详于《离》卦,似有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