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振恒在上,大无功也。

【译文】《象传》说:振动不安于恒久之道而又高居在上,说明上六处事必然大爲无功。

【说明】初六在下求“恒”过深,上六居终不能守“恒”:两象虽相反,但均违处“恒”之道,故前者“无攸利”,后者“大无功”。《重定费氏学》引吕祖谦曰:“立天下之大功,必悠久胶固,然后能成。若振动躁扰,暂作易辍,安能成功?”

【总论】《恒》卦阐发事物“恒久”之理,就人事而言,即教人立身处世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卦辞以“亨通,无所咎害,利于守正,利有所往”,极力讚美“恒”道可行。然而,卦中六爻无一爻全吉:初六急于深求“恒”道,欲速不达,诫以守正防凶;九二失位,因能恒守刚中,遂得消“悔”;九三守德不恒,或致“羞”、“吝”;九四久居不当之位,徒劳无益;六五恒守柔德,于妇人有吉,男子则凶;上六好动不能守恒,面临凶险。显然,诸爻虽得失不同,但均不能尽“恒”之义,乃至邱富国有“恒之道岂易言哉”(《折中》引)的慨歎。试究“恒”这一概念本身的寓意,似非一时、一事所能即刻尽赅,谚云“路遥知马力,日久识人心”,正属此理;那麽,一爻之中难获“完吉”,则是卦旨所限,不能不如此。至于六五称“妇人吉,夫子凶”,虽是象喻,却深刻反映了古代的“妇德”、“男权”思想。纵观全卦大义,无论各爻的占语是否理想,作者所喻示的道理却无不在于勉人守“正”处“恒”。就此而言,“人贵有恒”的思想,实爲本卦象徵要义的核心。《荀子·劝学》曰:“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又曰:“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此説固爲论“学”,亦与《恒》卦旨趣无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