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泰卦第十一·《象》曰: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译文】《象传》说:“城墙倾覆到乾涸的城沟裏”,説明上六的发展趋向已经错乱转化。
【注释】①其命乱——命,命运,犹言“发展趋向”。《尚氏学》:“言泰极返否,爲天地自然之命运,无可避免。此‘命’字与‘告命’异。”
【说明】上居卦终,泰极必反。朱熹曰: “此亦事势之必然。治久必乱,乱久必治,天下无久而不变之理。”(《朱子语类》)
【总论】 事物对立面的交合、统一,往往是走向亨通的先决条件。《泰》卦,正是以上下交通、阴阳应合,阐明事物“通泰”之理。卦象天在下、地居上,《彖传》谓“上下交而其志同”,已明确喻示其义。曹丕论曰:“夫阴阳交,万物成; 君臣交,邦国治; 士庶交,德行光。同忧乐,共富贵,而友道备矣。《易》曰:‘上下交而其志同。’由是观之,‘交’乃人伦之本务,王道之大义,非特士友之志也。”(《初学记》引《魏文帝集》)此说将物“交”而“泰”的道理,又作了进一步的推阐。《泰》卦六爻所示,无不见“交通”之旨。刘定之指出:“六爻之中,相交之义重:初与四相交,泰之始也,故初言以其彙、如茅之连茹,四言以其邻、如乌之连翩;二与五相交,泰之中也,故五言人君降其尊贵以任夫臣,二言大臣尽其职以答夫君;三与上交,泰之终也,故三言平变而爲陂,上言城复而于隍。”(《折中》引)然而,六爻中诫意最深的,当属三、上两爻所体现“泰极否来”的哲理:九三是转化的苗头,以“无平不陂,无往不复”示警;上六是转化的终极,以“城复于隍”见义。《诗经·小雅·十月之交》曰:“高岸爲谷,深谷爲陵”,《论语·子路》谓:“君子泰而不骄”,似均可藉以印证《泰》卦寓涵的“处泰虑否”的鉴诫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