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周易·恒卦第三十二·《象》曰:“浚恒”之“凶”,始求深也。

【译文】《象传》说:“深求恒久之道”的“凶险”,説明初六刚开始就求之过深。

【说明】初六“浚恒”之诫,义可广拟于“治学”、“治政”诸事。胡瑗阐释爻旨曰:“是故爲学既久,则道业可成,圣贤可到;爲治既久,则教化可行,尧舜可至;爲朋友既久,则契合愈深;爲君臣既久,则谏从言听而膏泽下于民:若是之类,莫不由积日累久而后至,固非骤而及也。今此初六居下卦之初,爲事之始,责其长久之道,永远之效,是犹爲学之始,欲亟至于周、孔;爲治之始,欲化及于尧舜;爲朋友之始,欲契合之深;爲君臣之始,欲道之大行:是不能积久其事,而求常道之深。”(《周易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