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泰卦第十一《《象》曰:“无往不复”,天地际也.》

周易·泰卦第十一·《象》曰:“无往不復”,天地際也。

【译文】《象传》说:“去者无不重回复”,说明九三处在“天地”交接的边际。

【注释】①天地际——际,《广韵》“边也,畔也”。《集解》引宋衷曰:“位

在乾极,应在坤极”,即言九三处下乾终极;所应上六居上坤终极,两极各爲天、地之际,寓有“泰”将转“否”的危险。

【说明】事物的发展往往正、反互爲转化,处泰若能忧否,则足以避害:这是九三“艰贞无咎”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