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引吉无咎”,中未变也.》

周易·萃卦第四十五·《象》曰:“引吉无咎”,中未變也。

【译文】《象传》说:“受人牵引相聚可获吉祥,不致咎害”,说明六二居中守正的心志未曾改变。

【说明】六二之吉,在于孚信长存,不变柔顺中正之志,于是诚心见引于“尊者”,薄祭获享于“神灵”。张载曰:“能自持不变,引而后往,吉乃无咎。凡言‘利用禴’,皆诚素着白于幽明之际。”(《横渠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