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損卦第四十一·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龜,弗克違,元吉。
【译文】六五,有人进献价值“十朋”的大寳龟,无法辞谢,至爲吉祥。
【注释】①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十朋,古代货币单位谓双贝爲“朋”,“十朋”即“二十贝”,犹言价值昂贵;《集解》引崔憬曰:“元龟价直二十大贝,龟之最神贵者”,“双贝曰‘朋’也”,《经义述闻》谓:“崔氏之说本于《汉书·食货志》”,并云:“崔林注《食货志》亦曰‘两贝爲朋’”,“十朋之龟,犹言‘百金之鱼’ 耳”。这三句说明六五柔中居尊,爲“虚中”自损而不自益之象,故天下纷纷“益之”,乃至受益“十朋之龟”,未能辞谢,即言尊居“君位”,遂获“元吉”。《本义》:“柔顺虚中,以居尊位,当损之时,受天下之益者也。”“十朋之龟,大宝也。或以此益之而不能辞,其吉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