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比卦第八《六三,比之匪人.》

周易·比卦第八·六三,比之匪人。

【译文】六三,亲密比辅于行爲不正当的人。

【注释】①比之匪人——匪,通“非”; 《集解》引虞翻曰: “匪,非也,失位无应,三又多凶,体《剥》,伤象,弒父弒君,故曰 ‘匪人’。”六三失位盲动,上无所应,所比者爲二、四之阴,未得阳刚之主,故有“比之匪人”之象。《本义》: “阴柔不中正,承乘皆阴,所比皆非其人之象。其占大凶,不言可知。”案,《折中》引赵彦肃曰: “初比于五,先也;二,应也;四,承也。六三无是三者之义,将不能比五矣。”此说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