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說卦傳·乾爲首,坤爲腹,震爲足,巽爲股,坎爲耳,離爲目,艮爲手,兑爲口。
【译文】乾爲头象,坤爲腹象,震爲足象,巽爲大腿象,坎爲耳象,离爲目象,艮爲手象,兑爲口象。
【注释】①兑爲口——以上八句,举人体八种器官,说明八卦取象之例。《正义》曰:“乾尊而在上,故爲首也”(案,首尊高强健,居上不屈,合“健”义);“坤能包藏含容,故爲腹也”(案,腹量宽厚,顺容食物,合“顺”义);“足能动用,故爲足也”;“股随于足,则巽顺之谓,故爲股也”(案,“股”,孔氏以“顺”爲释,《折中》引余芑舒说,谓“股下岐而伏”,可备参攷); “坎北方之卦,主听,故爲耳也”(案,耳状内陷,似合“陷”义,《尚氏学》谓“坎窞也,故爲耳,取其形”是也);“离爲目,南方之卦,主视,故爲目也”(案,目之视须附着于光明,无光则难爲视,似合“丽”义);“艮既爲止,手亦能止持其物,故爲手也”;“兑西方之卦,主言语,故爲口也”(案,口能以言辞悦人,故合“说”义,《古周易订诂》:“能悦物者口也”,可从)。
【说明】 以上第九章。
本章援举人体八种器官的形态,再明八卦取象之例。《正义》曰:“略明‘近取诸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