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巽卦第五十七《《象》曰,“纷若之吉”,得中也.》

周易·巽卦第五十七·《象》曰,“紛若之吉”,得中也。

【译文】《象传》说:“可以大获吉祥”,是因爲九二能够守中不偏。

【说明】九二有阳德,当“巽”之时,当以正道顺从于上,不可卑屈于威势,故爻辞以“事神”爲勉,《象传》申“得中”之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