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归妹卦第五十四《《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周易·歸妹卦第五十四·《象》曰:“歸妹以須”,未當也。

【译文】《象传》说:“少女嫁出后引颈期盼成正室”,说明六三的行爲不妥当。

【说明】“须”字之字义,《易》家有不同解释。以下三说可备参攷:(一)、《释文》曰:“荀、陆作‘嬬’,陆云‘妾也’”,今查帛书《周易》亦作“嬬”。(二)、朱熹引或说,释“须”爲“贱女”,谓:“须,女之贱者”(《本义》)。此本《史记·天官书》“婺女”张守节《正义》:“须女,贱妾之称,妇职之卑者也。”(三)、尚先生据《易林》等资料,以爲“须”当释爲“面毛”,指六三面长须毛,形容可怖,故反嫁爲娣(《尚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