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节卦第六十《《象》曰:“不节之嗟”,又谁咎也!》

周易·節卦第六十·《象》曰:“不節之嗟”,又誰咎也!

【译文】《象传》说:“不能节制而嗟歎伤悔”,又有谁会施加咎害呢?

【注释】①又谁咎——犹言“未必有咎”,义与《同人》初九《象传》同(见该爻译注)。

【说明】王弼释本爻“无咎”爲“无所怨咎”(《王注》)。张载不同意此说,指出:“王弼于此‘无咎’又别立一例。只旧例亦可推行:但能嗟其不节,有补过之心,则亦无咎也。”(《横渠易说》)今从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