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译注·蒙卦第四《《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周易译注·蒙卦第四·《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译文】《象传》说:利于树立典型教育人,是爲了让人就範于正确的法则。

【注释】①正法——以法爲正。《尚氏学》:“言以法则示人,俾童蒙有所则效,即释‘刑人’之义。”

【说明】初六阴爻最处卦下,蒙穉至甚,故亟待啓发。《周易学说》引李士鉁曰: “物生必蒙,故果木有甲孚蔽之;人蒙无知,亦若有蔽之者。木之甲不自解,待雷雨解之;人之蒙不自说,待人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