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绰的三大死罪

赵绰的三大死罪

隋朝的时候,有一个名叫赵绰的人,在隋文帝当朝时曾任大理寺少卿,也就是宫廷中的法官。

有一次,奸臣来旷诬告赵绰。隋文帝根据诬告派人做了调查,发现所告都是些诬蔑不实之词,十分生气,就下令把来旷斩首。

来旷得知皇上的决定,吓得魂不附体。可是赵绰得知此事后,却主动出面,为来旷求情。

隋文帝听了赵绰的恳求并不高兴,很不愉快地说:“他诬陷了你,你反而救他。这样一来,倒显得你很宽宏大量,我这个皇帝却不能够容人。”

赵绰并未退缩,连忙磕了几个头说:“陛下不以为我愚昧无知,命令我执掌国家刑法。所以我只知道按法律办事,而不知还有什么其他的准则。按照法律,来旷的罪不该判死罪,这样依法办事,不正可以体现陛下的仁爱宽厚之心吗?”

可是隋文帝心中的气愤并没有消除,他拂袖离开了朝廷,并传下话来,不许再提来旷的处罚之事,若有其他的事才可请求面谈。

赵绰见此,只好向通报的人说:“臣不再提来旷的事,但有几句其他的话要面奏皇上。”

经隋文帝批准,赵绰再次见到了隋文帝,赵绰一见面就跪下磕头说:“臣有三大死罪,现在向您请罪。”

隋文帝有些奇怪,不知他又有什么要说,就让他仔细讲来。赵绰说:“我作为大理寺少卿,不能教育好自己的部下来旷,使他触犯了陛下了大法,这是第一大死罪。来旷的罪不该死,而我却不能力争,使他免于死,是我的第二条死罪。第三条死罪,是我根本没有什么其他的事要说,却说假话请求您见我。所以要向您请罪。”

这时候,隋文帝的气已经消了一些,脸色温和了下来,就叫赵绰起身,对他说:“难为你这样忠贞,我会考虑你的请求。”随后,他下命令免除了来旷的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