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妙言论奖罚

孔子妙言论奖罚

鲁国有这么一个法律规定:鲁国人在诸侯国当男女奴婢,如果有人将他们赎出来,可以由官府付给一笔酬金。

孔子的弟子子贡,从一个诸侯国赎回一个鲁国人,官府按规定给了他一笔酬金。他再三推辞,不肯收。孔子对他说:“子贡,这次你做得不对了。酬金是为奖善,取酬金,无损于你的德行啊,而不取酬金,今后鲁国就不会有人再愿去赎人了。”子贡觉得老师讲的话很有道理,就收下了酬金。

还有一年,由于天旱,鲁国发生了一场大火,使一个大芦苇荡燃烧起来。当时正刮北风,火头向南边蔓延,如若不尽快控制火势,恐怕要烧到鲁国的国都来。

国君鲁哀公亲自率领百姓救火,但他的旁边没有几个人。人们都去追赶被火烧出来的野兽了,一个个都忘了去救火。

鲁哀公向孔子请教办法。孔子说:“那些追赶野兽的人又快乐又不受处罚,而救火的人又劳苦又没有奖赏,这就是救火人少的原因。”

鲁哀公说:“你说得对。我该怎样赏那些救火的人呢?”孔子说:“现在事情太紧急,来不及去赏救火的人,再说,要是参加救火的人都要给予赏赐,那么国家的财富还不够用来赏赐救火的人,请您只用刑罚。”

鲁哀公于是当即下令说:“不救火的人,与战争中投降叛逃同罪;追赶野兽的,与擅入禁地同罪。”这道命令下达没多久,大火就被扑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