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县令镰刀断案
有一年夏天,天特别热,有一个村民到城里卖了一车西瓜,晚上回家时路过一片小树林,被躲在树后的一个人杀了。
案子送到县府,顾县令起先认为是抢劫钱财而杀人。经检验,周身的衣服都在,钱也没少,身上有镰刀砍的十几处刀伤,因此是仇杀。
于是,顾县令传来死者妻子问道:“你丈夫与谁结下的仇恨最深?”
死者妻子回答:“我丈夫从来与人无仇。不过,最近外村有一个人来借钱,没有借给他,他临走时对我丈夫说:到期不借钱给我,便要如何如何。”
顾县令记住了借钱人的住处,派人通知那个村上的居民拿出自家镰刀交给官府检验。有隐瞒不交的,就一定是杀人凶手。全村一下交出七八十把镰刀,一一排在村口老树下。
天热得火辣辣,突然树上的苍蝇一窝蜂朝镰刀中间的一把飞去,叮得满满的,少说有几十只。
官吏便拿起那把镰刀问:“是谁的?”
其中一个长着满脸胡须的人说:“我的。”
顾县令喝道:“给我拿下!”
原来,这把镰刀是那个外村借钱人的。马上将此人提到县衙审问。
起先,他死活不肯服罪。
顾县令说:“别人的镰刀没有苍蝇叮,你曾用镰刀杀过人,腥味还在镰刀上,所以苍蝇闻到腥味便叮住你的镰刀,你还有什么话可说?”
杀人者只得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