缇萦救父

缇萦救父

公元前167年,山东临淄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就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就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治错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个女儿,可没有儿子。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做官的时候,齐地的人都说他是个清官。这回他犯了罪,被判处肉刑。我不但为父亲难过,也为所有受肉刑的人伤心。一个人砍去脚就成了残废;割去了鼻子,不能再安上去,以后就是想改过自新,也没有办法了。我情愿给官府没收为奴婢,替父亲赎罪,好让他有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这个小姑娘,又觉得她说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们,对他们说:“犯了罪该受罚,这是没有话说的。可是受了罚,也该让他重新做人才是。现在惩办一个犯人,在他脸上刺字或者毁坏他的肢体,这样的刑罚怎么能劝人为善呢?你们商量一个代替肉刑的办法吧。”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了一个办法,把肉刑改为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就这样,缇萦救了她的父亲。

汉文帝废除肉刑,这在中国法制史上是一件具有进步意义的大事,而缇萦救父可以说是引发此次改革的导火索。小姑娘缇萦的勇敢和仁孝也传遍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