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的内容

《孝经》的内容

《孝经》的十八章内容分别为:

《开宗明义章》第一。这一章主要论孝的根本意义与孝行的始终。“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这是全书的概括性纲领。孝,是道德的根本,教化也由此产生。孝,首先在于侍奉父母亲人,在此基础上以“事亲”的态度和方式来“事君”,这样就能博得事业功名,从而光宗耀祖,最终完成“孝”的全过程,实现孝道。在这个过程中,“事亲”与“立身”的桥梁或者说通道就是“事君”,即忠于君。为更圆满地贯彻这个思想,隋唐以后的统治者对每个官员的父母都封赠荣誉称号。这样,孝便由家庭扩大到了整个社会,孝作为一条纽带把个人、家族、君王和国家紧密地联系了起来。孝不仅是家庭成员对家庭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对社会必须履行的义务。让每个社会成员都自觉地孝亲忠君,国家统治以及社会秩序便会巩固稳定。

《天子章》第二。此章论天子的行孝方式。《孝经》的高明在于对孝进行了细致的等级层次划分。在宗法社会,处于不同社会等级的人,所履行的孝道内容也是不同的。此章主要论述天子之孝:“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爱敬尽于事亲,而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盖天子之孝也。”作为社会的最高统治者的天子,他热爱自己的父母,因此不敢厌恶别人的父母;他尊敬自己的父母,因此也不敢轻慢别人的父母。用对父母的敬爱来教化感化百姓,治理天下,这是天子的孝。

《诸侯章》第三。论述的是诸侯的行孝方式。对诸侯提出了十六个字的行孝规范:“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诸侯是仅次于天子的一国之王,在诸侯国中的地位最高,如果能做到在上位又不骄奢,那么地位高也不会发生危险。如能够做到遵守礼制和勤俭节约,就能“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盖诸侯之孝也”。如果做到这一切,就可以永保社会稳定,江山永固,人民和谐相处。

《卿大夫章》第四。论述卿大夫的行孝方式。卿大夫是天子诸侯的高级官员,对他们的孝道规范是:“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封建社会,各个阶级、阶层的服装穿戴,包括质料、颜色、式样都有具体的规定,不准乱穿。这里明确要求卿大夫遵守等级制度,不符合规定的衣服不穿,不符合制度的话不说,不符合道德规范的事不做。“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口无择言,身无择行。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不合法的话不说,不合道德的事不做,所说的话完全符合制度,所做的事完全符合传统道德,这样,说话就没有人反对,做事就没有人怨恶。“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盖卿大夫之孝也。”这三者都遵守传统的规定,就不会犯错误,就能够永远保住职位。

《士章》第五。论述士的行孝方式。士是较下级的官吏,他们的孝道是:“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盖士之孝也。”用侍奉父亲的方法侍奉母亲,这种爱是一样的;用侍奉父亲的方法侍奉君王,尊敬之心是一样的。对母亲用爱的方式,对君王用敬的方式,对父亲则爱和敬兼用。像侍奉父亲一样侍奉君王就是忠,像敬爱兄长一样敬爱长者就是顺。用忠顺的态度来侍奉比自己地位高的人,就能够保持职位。

《庶人章》第六。此章论述普通百姓的行孝方式。“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谨身节用,以养父母,此庶人之孝也。”百姓就要遵循春生、夏长、秋收、冬藏的自然规律,依据土壤土质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耕种;在此前提下,还要遵守法律制度,安分守己,勤俭节约,这样才能保证基本生活,赡养孝敬父母。

以上六章,分别规定了从天子到普通百姓各个阶层的孝道。这些规定突出了统治和被统治的关系,一方面有利于社会的统治与稳定,另一方面也成为了束缚人们思想的工具。

《三才章》第七。“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从天、地、人的关系,论述孝是天经、地义与人性的表现。“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因为孝道是天地之经,所以人民也把它作为法则。“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只要根据天地人情推行孝道,那么不用肃戒就能实现教化,不用严厉就能治理好国家。

《孝治章》第八。说明古代圣明的君王以孝治天下。政治的目的,在于顺天理得民心。“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天子、诸侯、士大夫,各个阶层都推行孝治,天下就会和谐太平。

《圣治章》第九。说明圣人的道德教化也是以孝为大:“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其所因者本也。”“天地之性,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在万物中人为贵,人以孝为本。君王只要率先垂范,以孝管理人民,人民就会“畏而爱之,则而象之,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所以,古代的圣明君王就是这样治理天下的。《纪孝行章》第十。论述孝子事亲的途径。“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要做孝子,首先必须做到这五条。其次还必须做到:“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这是因为“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骄者亡,乱者刑,争者兵,如果不戒除这三者,就会导致失败或者灭亡,即使对父母供养丰厚,也仍然是不孝。所以,作孝子必须安分守己,遵纪守法,不骄,不乱,不争。

《五刑章》第十一。斥责不孝是最大的罪恶。“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提出推行孝治,要以刑罚作为辅助。“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认为这三者都是破坏社会秩序,从而造成天下大乱的根源,应该处以极刑。

《广要道章》第十二。论述孝、悌、礼、乐与治国应该结合起来:“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悌;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同时还认识到当政者礼敬他人父、君的重要性:“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发扬孝悌之道的最好办法,是君王礼敬他人的父兄和君长,这样便能获得众人的拥护。

《广至德章》第十三。论以孝治民的意义在于推广敬德。“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君王以孝悌教化天下,没必要每天到千家万户去当面讲,只要“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孝就完全可以推广下去了。

《广扬名章》第十四。讲孝亲、事兄、忠君、尊长与理家、治国的一致性。“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于君;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是以行成于内,而名立于后世矣。”以孝俤为本,就可以扬名后世。

《谏诤章》第十五。讲补过匡恶,提倡“争臣”、“争友”、“争子”,使君上、父亲和朋友“不陷于不义”。文中假托孔子的话,宣传了这种思想:“昔者天子有争(诤)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士有争友,则身不离于令名(名誉不败坏);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事实上,孔子在《论语》中提倡“子为父隐”,《孝经》则强调以“义”为准则,君父不义,臣子可以与之争辩,提倡匡恶补过。从这一点看,《孝经》比《论语》前进了一步。

《感应章》第十六。宣扬行孝的功效。“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长幼顺,故上下治。天地明察,神明彰矣。”意思是说孝能感动天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海,无所不通”,直接把孝宣扬成了神话。

《事君章》第十七。论述事君之道。“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这里提出忠君不是单纯的顺从,而是应当以“将顺其美,匡救其恶”为主。

《丧亲章》第十八。讲丧亲后的孝子要表现的孝道。要求:“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