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五代史》

第十八节 《旧五代史》

《旧五代史》是北宋薛居正等奉敕撰。

薛居正(912—981),字子平,北宋开封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后唐时进士,至后周任刑部侍郎,入宋以后官至司空。

《旧五代史》全书共150卷,包括帝纪61卷、志12卷、传77卷。这其中又分为:梁书24卷、唐书50卷、晋书24卷、汉书11卷、周书22卷、世袭列传2卷、僭伪列传3卷(《世袭列传》即《僭伪列传》,记述十国史事,将五代朝贡者归入“世袭”,否则归入“僭伪”)、外国列传2卷(《外国列传》记述高丽、新罗、契丹、回鹘等国)、志12卷。记录了自唐乾符二年(875年)至周显德七年(960年),共86年间的五代史事。纪传部分对梁、唐、晋、汉、周五国各自成书,志的部分则五代一并叙述。

该书于太祖开宝六年(973年)四月开始撰修,耗时近一年半的时间,于第二年十月成书。参与者主要有卢多逊、扈蒙、张澹、李穆、李九龄等人,宰相薛居正负责监修。因记述梁、唐、晋、汉、周五代历史,所以原名叫《梁唐晋汉周书》,后来为区别于欧阳修《五代史记》改称《旧五代史》。修成后约80年,欧阳修所撰写的《新五代史》面世,《旧五代史》的读者日渐减少,至金代,随着《新五代史》被立于学官,该书基本废弃。现在所见的《旧五代史》版本,实际上是《旧五代史》辑本,它是邵晋涵等人在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从《永乐大典》中辑出,并参考其他书编排而成的。

《旧五代史》系采用五代各朝诸帝实录,同时又参考了范质主编的《五代通录》,另外,薛居正等在修五代史时,距五代灭亡仅十余年的时间,见闻及文献都非常丰富,所以成书极快。其纪传多首尾一致,事实叙述颇为详备。

此书的优点在于所记史实大部分根据五朝的实录,因为时间较近,记载也基本完备属实,所以具备完好的史料价值;志的部分所记载的制度,对于考察唐、宋制度的承传,具有很好的参考辅助作用。缺点也显而易见,首先是叙述繁杂冗长、文体平弱,如本纪部分对官吏任免的记载,无论是宰相还是刺史,不分主次轻重,无一不书。其次是对各朝实录的回护之处,未能核实纠正,有失史实。最后,今传校辑本《旧五代史》,因为满与契丹系出同一世裔,所以便将原本称契丹为“流贼”、“夷狄”的地方都予以了删削,并且把契丹忌讳的人名进行了改动,这些都已不是薛史的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