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八旗的由来
满洲的八旗指:正黄旗、正白旗、正红旗、正蓝旗、镶黄旗、镶白旗、镶红旗、镶蓝旗。
八旗制度对清初东北满族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在八旗制度尚未制定之前,女真社会主要以松散的氏族领主封建制为特征,北方东海女真与索伦各部,都还停留在酋邦部落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缓慢并且非常不平衡。领主的割据,导致女真社会在政治上长期得不到统一,从而限制了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往来。
17世纪以后,番薯、高粱等高产作物由内地引种至辽东,并很快速推广到了女真各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东北地区的粮食产量,也促进了当地社会经济的进一部发展,分散的领主割据制度已经无法适应大规模的生产组织,政治统一成为时代发展的迫切须要。
由此,各部领主之间的兼并战争变得尤为激烈,从明朝初期的三百余部到清太祖、太宗两朝统一之前仅存的二十个部落。
各部军事组织日日趋严密化,正规化,战争的规模也不断升级,在这种社会条件下,八旗制度应运而生。
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即1601年,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
明万历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了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旗帜除四整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把其管辖下的全部人员都编在旗内。
八旗制度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
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当时所编设的八旗,便是后来的满洲八旗。
清太宗时,又建立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旗制与满洲八旗同。
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