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二十大罪状
《清仁宗睿皇帝实录》里记载,和珅下狱计有二十大罪状:
一、当乾隆皇帝册立嘉庆皇帝顒琰为皇太子时,先期呈给顒琰如意,泄露机密以为拥戴之功。
二、在圆明园内骑马,直入左门,过正大光明殿,至寿山口。
三、乘轿出入神武门,直进宫中。
四、娶出宫女做小老婆。
五、川、楚教匪滋事,各路军营文书报告,延搁不报。
六、乾隆皇帝病重时,毫无忧戚,逢人谈笑自若。
七、乾隆皇帝批阅文件,字写错了,竟然说不如撕掉另拟。
八、管理吏、户、刑三部,一手遮天,变更成法,不许手下的人参议一个字。
九、西宁报贼匪聚众抢劫杀伤,将原摺驳回,隐匿不报。
十、朝廷有旨蒙古王公未出痘者不必来京,却违背谕旨,无论出没出痘者,俱不令来。
十一、任人唯亲,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吴省兰、李潢等人,俱保举提升。
十二、军机处在册人员随意撤去。
十三、私盖楠木房屋,奢侈豪华,超标准、超规格。
十四、其坟茔设立享殿,开置隧道,致使老百姓称之为“和陵”。
十五、所藏珍珠手串二百余串,比宫中多好几倍,其中的大珠,比皇帝帽子上戴的还大。
十六、真宝石顶,不是他应该戴的,却藏数十余颗,还有整块大宝石,为宫里所没有的,不计其数。
十七、家中银两衣饰等物,数逾千万。
十八、夹墙内藏赤金二万六千余两,私库赤金六千余两,地窖埋银百余万两。
十九、当铺钱铺资本十余万,与民争利。
二十、家人刘全资产亦二十余万,且有大珠及珍珠手串。
这二十大罪状中,涉及到财产罪的有八条。令人不解的是,为何却只字不提“贪”。查看清代文献,朝廷对贪污行为的公文记载一直是直言不讳的,如索额图“贪侈倾朝右”等类似记载,历历在目。清廷对这些贪界小巫都不吝啬,为何在皇帝的谕旨中对贪中翘首和珅却吝啬的不肯给一个“贪”字呢?
嘉庆在谕旨中将“贪”化“藏”,模糊地说明和珅罪孽深重,格杀合法。照时尚的说法,嘉庆并未明确和珅的贪污罪,而是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惩办和珅的。嘉庆在谕旨中将“贪”字隐去,实际上因涉案金额太大,涉及人员太多,为了保持大局、稳定队伍,这么做是最好的。如果要把相关的人都查办,不但会人人自危,而且也会造成朝政混乱。嘉庆将“贪”化“藏”,这下就能万事通了,因为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似乎是和珅一个人的事儿,而以前曾经向和珅送过礼、献过宝、买过官、办过事的人,就不必慌慌然不可终日。同事也起到了杀一儆百的作用。
在赐死和珅的谕旨中,他不提及“贪”字,还与乾隆不无关系。和珅是乾隆一步一个脚印提拔起来的,是惟一心腹和代理人,要问和珅为什么贪,还不是乾隆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摆平一个奴才,而让自己的父亲脸上无光,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