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庄田渝”
努尔哈赤施行“计丁授田”之后,它的缺点很快便暴露了出来。
首先,“计丁授田”并没有触及到满族社会原有的奴隶制庄园,即“拖克索”土地所有制,这便阻碍了“计丁授田”的推行。同时,“计丁授田”又强烈影响了“拖克索”奴隶制庄园,使其无法照旧统治下去。
其次,对于原先处于奴隶制的满族社会来说,“计丁授田”无疑是一大进步,然而对于早已是封建地主经济的汉族人民来说,这无疑又是一大退步,它使得广大农民沦为半自由的农奴,引起了辽东汉民的反抗。
鉴于以上原因,努尔哈赤对“计丁授田”制度进行了一些改革,改造了以“拖克索”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生产关系。
天命十年,即1625年10月,努尔哈赤颁布了“庄田渝”。
“庄田渝”规定:每一拖克索,由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田百日组成,其中二十日的田产交纳官粮,八十日的田产留作拖克索自己食用。
“庄田渝”是“计丁授田”制度的发展,它以男丁为基础分配土地、征收赋役,剥削方式仍是劳役地租。
“庄田渝”还表明,庄田上的男丁不再是“拖克索”中毫无经济自由的奴隶,而是拥有自己的经济自主权的农奴;不再受奴隶主驱使,而是半自由的劳动生产者;他们不再需要把剩余价值全部上交领主,只需要把剩余价值当中的一部分,作为封建劳役地租交给领主就可以了。
如此一来,“拖克索”就失去了原有奴隶制庄园的内容,成为封建领主经济的庄田。
这意味着旧的奴隶制崩溃,新的封建制诞生,满族社会逐步由奴隶制过渡到了封建农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