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努尔哈赤的“七大恨”-清朝-满族历史

什么是努尔哈赤的“七大恨”

万历四十六年,即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祭天,誓师征明。

那么,什么是努尔哈赤的“七大恨”呢?

“七大恨”是努尔哈赤的伐明誓词,概括起来如下:

一、明朝的边将轻信尼堪外兰的主意,无缘无故地挑起事端.害死努尔哈赤的祖父和父亲;

二、明朝不遵守条约,派兵过界,帮助叶赫部;

三、明朝的边民每年都偷越边境来偷东西,根据条约.对这些人应该杀头,可是明朝却责备后金擅自杀人,逼迫后金交出十个人偿命;

四、明朝派兵越境帮助时赫部,致使接受努尔哈赤的聘礼的姑娘东哥改嫁蒙古;

五、后金百姓在柴河、三岔河、抚安等地(今天的铁岭市东南一带)按照规定耕种田地,却被明朝禁止收割庄稼,明朝政府还派兵驱赶后金的百姓;

六、叶赫部违背盟约,挑起事端,明朝政府却偏听偏信,派使臣责骂后金政府,欺辱后金;

七、哈达部帮助叶赫部两次侵犯后金,均被后金打败,可明朝却逼着后金允许哈达重新独立。

这“七大恨”,令努尔哈赤出师有名,宣布完“七大恨”,努尔哈赤便向明朝的领土大举进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