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行剃发令》清朝历史事件

顺治元年 (1644年) 五月,多尔衮入京曾下令剃发,但是因天下尚未大定,对这一命令并未强行。到顺治二年五六月间,清军先后攻下南京、杭州后,清统治者认为天下已大定,便于六月十五日下诏全国,强行剃发。

其剃发令说: “今中外一家,君犹父也,民犹子也。父子一体,岂可违乎?若不统一,终属二心。自发布告之后,京城内外限旬日,直隶各省地方,自部文到日,亦限旬日,尽令剃发。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必置重罪。若规避惜发,巧辞争辩,决不轻贷。该地方文武各官,皆当严行察验。”

在六月十五日的剃发令中,还准许“衣帽装束从容重易”。到七月初九日再下诏时,对汉族衣帽也 “晓示禁止”,令官民一律更换满服。

清统治者入关后所行各项政策,以 “剃发令” 最惹汉人恶感。对这种情况,清统治者当然心里明白。越是这样,清统治者越是坚决施行,以销蚀汉族人民的民族意识,所以当清军连下江南各城时,对江南各地,尤绝对施行。清军甚至派剃发匠深入城乡,见留长发者,揪过来便强行剃去。有的地方政府明令: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对抗拒者杀无赦。

有压迫便有反抗。江阴、嘉定等城为反剃发而曾殊死战斗。无力反抗者或郁愤而死,或逃遁深山隐居,甚至有埋头发而建“发冢”者。真是“昔为断其头而顺从如羊者,今为断其发而奋起如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