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芝龙是福建南安县人,明末入海为盗,与倭寇联合,娶日本人田川氏为妻,生子成功,居于台湾。后来,荷兰殖民者驱逐了日本人,郑芝龙率其部众活动于福建沿海一带的岛屿间,崇祯初年受招抚,回到故里南安石井村 (又称东石村、延平村)。其宅第纵横数里,为八闽之首富。
南安惠安县还有两个有势力的海盗: 一个叫苟憨,一个叫刘香。苟憨不久死去,刘香拒不受抚。明朝命郑芝龙征讨刘香,交战于五虎门外,郑芝龙弟郑芝虎与刘香在鏖战中双双战死,郑芝龙将刘香的部众尽并为自己的部下,俨然成为福建省的主宰。后因闽、浙大旱,郑芝龙以巨船载饥民数万人,移驻台湾。饥民到台湾后,郑芝龙发给每人三金一牛,使之开发荒岛。台湾岛土地肥美,一岁三获,收成甚好。于是福建百姓纷纷渡海到台湾谋生,聚集而成村落、城镇。
这时的荷兰殖民者2000余人只住城内,广大农民以衣食之余向郑芝龙纳税,而与荷兰殖民者只有交易,而无隶属关系。郑芝龙的势力远远超过荷兰殖民者。
弘光政权建立后,有鉴于郑芝龙在台湾、福建的实力,故晋封他为南安伯,不久又改为总镇,镇守福建。又以其弟郑鸿逵为总兵官,率水军驻守镇江,后清军以计攻占镇江,郑鸿逵又逃回福建。总之,在清初,郑芝龙成为东南沿海最有实力的一个地方军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