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集中》清朝历史事件

清初,由于农民大起义破坏了封建土地关系,打击了明朝宗室、大官僚、大地主的土地占有,部分土地归农民所有。因此,在短时期内,土地占有呈分散状态。

但是,这种状态保持不久,随着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提高,赋役制度的改革,社会财富很快增加起来。在封建社会,具有政治和经济优势的是地主和官僚,他们最有条件把增殖起来的社会财富掠归己有,清朝初年也不例外。

首先,皇帝本人就是最大的地主,据不完全统计,他一人占有的内务府庄田就有1000多个庄,393万亩土地。

其次,宗室王公也拥有大批田庄,直隶和东北有宗室庄田133万亩。吴三桂为其婿王永康在苏州置田3000亩,高士奇在浙江平湖置田千顷,徐乾学在无锡买田1万顷,孔府在河北武清、香河、东安、宝坻有田3.8万亩。

第三,在江南沿海省份因没有遭到明末农民起义的直接冲击,清初很快就发生了土地兼并现象。在浙江汤溪,农民 “多佃种富室之田”,“其有田而耕者什一而已”,江浙地区 “小民有田者少,佃户居多”,山东的 “田野小民,俱系与有身家之人耕种”。到雍正年间之后,地主们土地兼并之风在全国范围内愈演愈烈。

由于土地集中,土地价格也在逐步提高。据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 记载: “先年人少田多,一亩之田,其值银不过数钱,今因人多价贵,一亩之值,竟至数两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