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墨趣谈·王献之
《王献之》:王献之(344—386),东晋著名书法家。字子敬,羲之第七子。曾官中书令,人称 “王大令”。性格高迈不羁,少有盛名,风流冠时。
王献之工书法,自幼刻苦好学,后来精通行、草、隶、飞白等多种书体,尤以草书见长。其书法英俊豪迈,逸气逼人。他的书法初师父亲王羲之,后融入张芝的笔法,独辟蹊径,风格一变,时人称之为 “破体”。羲之有7子,其中就有5个有名气,献之是最突出者,颇为父母所喜爱。他的书法,南朝齐、梁时代很有地位,唐宋以来书法家也多受其影响。世人称之为 “小王”,与其父并称为 “二王”。张怀瓘《书断》评其书法 “若大鹏搏风,长鲸喷浪,悬崖坠石,惊宅遗光”。传世作品有《鸭头丸帖》,小楷《洛神赋十三行》等。
执笔得法
王献之是王羲之第七个儿子,他才华出众,聪明好学,尤其对书法有很大兴趣,表现出卓越的才华。年仅5岁时,王献之的字就已经写得不错,经常受到夸奖。因于此,王羲之也最喜欢他,经常手把手地教他笔法。
据说有一次,王羲之见献之正在书房练字,便想试试他的执笔,看是否得法。于是他趁献之不注意,冷不防去拔他手中的毛笔。结果,王羲之并没有拔掉儿子手中的笔。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王献之执笔得法,不高亦不低,不松亦不紧,可谓恰到好处,因此很难拔掉。羲之见此,异常高兴地说道:“这孩子将来在书法上一定能大有作为。”高兴之余,王羲之就把自己亲手写的楷书《乐毅论》拿出来,交给献之,让他临摹学习。
之后不久,王献之的书法就取得了很大进步,而以小楷为最。在持续不断的努力中,他的书法技艺日益精进,并形成了自己的风格特色,这在小楷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献之的小楷写得很工整,筋骨紧密,和父亲不相上下,世人称为“小王”。他用小楷写成的《洛神赋十三行》,“别创其法,率尔师心”,点画劲健,体势峻拔奇巧,风神秀逸萧散,被评为“字画神逸,墨彩飞动,为天下法书之冠”。
从献之的这个小故事中,我们不难明白: 书法之妙全在用笔,执笔得法,方能挥洒自如,妙趣天成。古人云 “执笔无定法”,但无法即有法,有法方能大成。我们的学习,应该像王献之那样,执笔得法,不高不低,不紧不松,恰到好处; 指实掌虚,五指齐力,运转灵活,自然随意。做
《鸭头丸帖》 晋 王献之到这些,方为得法,我们才能在学习中不断突破,日益精进。
一点之差
王献之学书之初,有父亲王羲之的悉心指导,加上自己天资聪颖,刻苦练习,所以进步很快,写的字常常受到父辈们的夸奖。久而久之,被赞扬声包围的王献之便产生了骄傲自满情绪,他认为自己已然进了艺术殿堂,写得很好了。
这天,王羲之正在书房看书,王献之推门进来了,他手里拿着一张纸,上面写了一个“大”字,满怀期待地请父亲过目,心想父亲肯定会表扬自己。谁知王羲之看后,一句话也没说,只提笔在“大”字下面加了一点,“大”变成了“太”,就这样把王献之打发了出来。献之站在门口,看着手里的“太”字,不知父亲是什么意思,是太好,还是太差?不明所以的他不敢问父亲,只好去请母亲看。郗夫人仔细看了看这个“太”字,说道:“依我看这个字只有下面这一点是下了功夫的。”听了母亲的话,王献之感到十分惭愧,随即明白了父亲的意思,知道自己的书法还差得太远,必须认真学习、刻苦用功才行。
从此,王献之学书更加勤奋努力,对自己要求也更严格,终于成为王家子弟中书法成就最高的一位,被誉为具有革新精神的书法家。王献之性情开朗,风流洒脱,傲视权贵,高迈不羁。他不但继承了父亲的书风,还善于变法革新,独创“破体”,成为“晋书尚韵”的突出代表,对后世书坛产生了重要影响。
《地黄汤帖》 晋 王献之
抽梁换柱
从小跟着父亲学习书法的王献之,天资聪颖,勤奋用功,因此进步很快,写出的字经常受到父亲的夸奖。王献之学着学着,不断听到父亲的夸奖,不免有些飘飘然了。他觉得自己的书法已经赶上了父亲,因此总想找个机会和父亲比试比试。
机会终于来了。这天,王羲之酒后兴起,在墙壁上写了一幅字,因着急出门办事,放下笔就匆匆走了。王献之见时机已到,心下窃喜,赶紧把那幅字中的一个擦掉,又自己挥毫补上,完成了抽梁换柱的“壮举”。他放下笔仔细看了看,觉得一模一样,心想父亲肯定发现不了,便放心满意地回自己房间了。
王羲之从外边办完事回来,站到了墙壁前,他一眼就看出了那个被改动的字。羲之以为是自己没写好,就生气地说: “我是怎么搞的,写了一辈子字,这个字竟写得这么糟。难道是我酒后一时失手才写成这样子的? ” 听到父亲如此说,王献之吓得不敢吭声,等父亲平静下来以后,他才去向父亲承认自己的过失,把实情告知了父亲。知道真相的父亲并没责怪他,这让他更感到惭愧,并暗下决心:今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学习书法,争取早日赶上甚至超过父亲。
果然,在后来学书过程中,王献之更加刻苦用功,他除了虚心学习父亲的书法,还学习张芝等古人前贤,终于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和父亲一起被世人并称“二王”; 有的地方,还真的超过了父亲,飘逸秀美,别具一格。
献之遇仙
天资聪慧、才华逼人的王献之,倾其一生,在书法上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但刚开始学习书法的他,各方面的表现也很一般。尤其是学书之初,他刻意临摹父亲的书法,总是跟在父亲后面亦步亦趋,而没有自己的面貌。
相传有一次,王献之正在会稽山上闲转,忽然见到一位仙人,披云驾雾,飘然而下。只见这位仙人左手拿纸,右手拿笔,要将纸笔赠送给王献之。王献之感到十分奇怪,问道:“您姓什么?从什么地方来?您的笔法是谁传给您的? ”仙人答道: “我家住在象外,我姓 ‘不变’,叫 ‘常定’,我的笔法和我本人一样,是我自己的,不是别人传的! ” 闻听此言,王献之微微一震,他觉得仙人说得很有道理。的确,每个人的书法都应该是自己的,都应该表现出自己的风格和个性。有所领悟的王献之还想和仙人谈论,但见云飘雾散,仙人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回到家后,王献之立即烧毁了自己以前写的字,拿出仙人赠送的纸笔,决心重新学起,不再跟着别人跑,而要写出自己的风格和特点。他觉得张芝的书法很有特色,就找来他的法帖,努力学习他书法中的气韵,并结合自己的思考加以变通。最后,王献之终于形成了自己的书风,写出的字英俊豪迈,气势磅礴,世称 “破体”。
《廿九日帖》 晋 王献之
劝父改体
王献之年少时,不但写得一笔好字,对书法理论也有深入研究,并悟出了许多书法道理。尤为突出的一点是,他通过分析草书和张芝的书法,得出了自己对于草法发展的观点,很有价值。因于此,他曾大胆劝说父亲改变书体。事情是这样的:
有一天,献之对父亲说: “父亲十分喜欢章草书,写得很到家。但孩儿斗胆一句,我觉得章草书法气势不够开阔,没有达到宏阔飘逸的程度。最近,我看了不少张芝等人的草书,也接触了一些民间书法,经过分析研究,我认为今草比章草要好,它介乎章草和狂草之间,具有纵横的意趣和奔放的气势,打破了传统书法的局限,颇为新奇。况且,世间万事万物,都在不停地发展变化。章草已不适宜于时代,早该被取而代之,只有今草才是草书发展的新方向。所以,我斗胆向父亲建议,请您改变书体,由章草转向今草。我的看法是否正确,请父亲指教! ” 王献之这番话,说得王羲之惊喜万分,他心想:这小子果然天分高,进步快。这些我怎么就没去想呢?王羲之赞扬了儿子这种创造性的想法,鼓励他再接再厉,并欣然同意接受他的建议。
从这以后,王羲之开始全力投入今草书法。他集前人笔法之大成,并努力创新,终于日有所成。后来,王羲之的今草书法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天资秀媚,神奇超妙”,成为后代尊重和师法的典范。
献之拒书
王献之的书法在东晋时名气很大,仅次于他父亲王羲之,因此,求他写字的人非常多。但王献之却有个怪癖,就是轻易不给人写字,即或权贵逼迫,也不改初衷。因此,流传至今,我们所能见到的王献之的书迹并不多。
相传,东晋太元年间,新修了一座太极殿,需要在殿上题写匾额。当时,谢安任宰相,王献之为长史。当时的王献之书法名气非常大,所以谢安想请他给太极殿题写匾额,好以此作为万世之宝。谢安知道王献之轻易不会答应题字,便想了一个主意。
这天,谢安派人请王献之去他府上做客,他摆上了美酒佳肴,招待得很殷勤。席间,谢安试探性地向王献之谈起了当年韦诞题写凌云台匾额的事,想以此暗示王献之,使之领会自己的意思。谁知不谈此事还好,一谈便触怒了王献之。王献之发起了脾气,他严肃地对谢安说“韦仲将是魏国的大臣,怎么会有他悬梯题匾的事情?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如果真有这样的事,魏国天下不会长久便可想而知了! ”闻听此言,谢安非常惊异,再也不提让王献之题写太极殿匾额的事了。
各得其半
王献之书名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受到世人的推崇。他诸体皆妙,尤以草书为最。其草书不但借鉴了张芝的妙处,还加进了父亲的笔法,又用笔外拓,俊逸豪迈,别有一番韵味。时人都把王献之的草书视为珍宝,只要能得到一幅,哪怕只是一小帧,也珍藏起来,高兴得不得了。
相传有一天,王献之正在一家酒馆饮酒,却见两个拿着几尺精制白绢的少年走了进来。两少年嘴里连声说着要拜见书法家王献之。王献之微微一怔,抬眼看那白绢,但见柔软洁白,顿时书兴大发,要过笔墨,马上就在白绢上挥毫书写,笔起墨落,行云流水。写完,王献之扔下笔,得意地踱出了酒馆。
王献之刚一出门,两少年便争起了白绢。两人你夺我抢,毫不相让,一直追逐到门外。结果,好端端几尺白绢和写在上面的王献之的绝妙草书,被撕成两半。两人各得一半,才欣喜而散。
《洛神赋十三行》 (局部) 晋 王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