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札趣谈·王献之
《王献之》:王献之(344-388),东晋杰出书法家,字子敬,小字官奴,王羲之第七子。官吴兴太守,拜中书令,世称“王大令”。善丹青,工书。正、行、草、隶各体都能。幼学于父,嗣取法张芝,行草别创新法,用笔外拓(开廓),俊迈而有逸气,当时目为 “破体”。南朝宋、齐、梁之间,人多宗尚他的书体。唐宋以来书家多受其影响。与其父并称 “二王”。存世墨迹有《鸭头丸帖》,刻帖有《十三行》等。
“俯仰悲咽,惟当绝气耳” ——别郗氏妻
王献之的前妻是郗昙的女儿,名叫郗道芪。后来王献之因为被新安公主选中,所以不得不与郗氏离婚。这件事给他造成很深的精神创伤。此信便是他与郗氏离别后写给郗氏本人的。信的全文是:“虽奉对积年,可以为尽日之欢,常苦不尽触类之畅。方欲与姊极当年之匹,以之偕老,岂谓乖别(分别)至此!诸怀(各种情绪)怅塞实深,当复何由日夕见姊邪?俯仰悲咽,惟当绝气(断气)耳。”信里先诉说自己同新安公主的婚后生活不和谐的苦恼,尔后表白自己对郗氏深沉的思念和真诚的忏悔,缠绵悱恻,感人肺腑。以至于王献之在临终前有人问他这一生“有何得失”,他回答说“不觉余事,惟忆与郗家离婚。”据《晋书》记载,献之言罢,“俄而卒于宫”。
中秋帖 王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