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义姑》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陈义姑》人物故事小传
陈义姑,沙县陈穗之女。18岁时,父母相继去世,遗5岁、7岁2男。她克服重重困难与阻挠,抚育两个弟弟成人,等他们都完婚了,陈义姑始嫁,已45岁矣。两个弟弟因其抚育之恩,赡养他如母亲一般。
[正 史]
有陈义姑者,沙县陈穗女。年十八,父母相继卒,遗二男,长七岁,次五岁。亲族利其有,日眈眈于旁。姑矢志①抚弟,居常置帚数十。族兄弟暮夜叩门,姑燃帚照之,亟②启户具酒食款。叩者告曰:“吾辈夜行灭火,就求烛耳。”自此窥伺者绝意。及二弟毕婚,年四十五乃嫁,终无子。二弟迎归,母事③之。
《明史·列女传》
[注 释]
①矢志:坚定意志。②亟:急忙,赶忙。③母事:像对待母亲一样侍奉她。